B02:经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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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炒新不宜窗口指导

2014年11月1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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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之言

  如果任由操纵者在市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着价格和供给,扭曲市场信号,引诱或误导投资者,这种被操纵的市场才与自由市场原则相悖。

  兰石重装上市后连续走出24个涨停板,从发行价1.68元上涨到20多元;监管部门下发通知,称兰石重装严重偏离其自身价值,要求营业部针对兰石重装做好风险提示,对于有关部门要求通知客户撤单的,营业部应及时联系客户传达有关要求,加强风险提示,规劝客户立刻撤单并不再继续买入。

  笔者认为,监管部门这种一事一议式的抑制炒新办法,不够规范、效果也有限,不妨专门对此做出规定,以防止兰石重装在股市反复上演。

  第一是对市净率高于10倍的股票采取限制措施。前三季度,兰石重装每股收益仅为0.1元、每股净资产仅为1.61元,目前市净率超过10倍,连监管部门也认为其严重偏离价值,但下一个新股爆炒怎么办。假想一个股票被爆炒到市净率达100倍、1000倍,是否任由其永无休止泡沫炒作?显然,过度泡沫炒作,除了形成财富不公平再分配、别无所得,对此应予以限制。

  净资产的理论意义在于,即使上市公司倒闭清盘、股票的财务账面价值就是每股净资产;且2003年《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这都说明“净资产”与股票内在价值的紧密关联性。另外,一家公司的净资产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而资产总额中包括“无形及递延资产”,也即每股净资产也包含有“无形资产”部分,这就无需担心每股净资产难以反映公司“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潜在价值。

  有人认为对股票交易实行价格管制,违反了自由市场原则,自由市场要求金钱、货物的流动完全根据所有者个人自我意愿而进行。笔者认为,如果任由操纵者在市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着价格和供给,扭曲市场信号,引诱或误导投资者,这种被操纵的市场才与自由市场原则相悖;通过设计制度防止价格随庄家心意大幅波动,正是维护自由市场原则。

  第二个手段是证监会应及时使用股票停牌手段。这方面美国股市有个现成的案例。CYNK是个名不见经传的网站,网站上完全没有活跃用户,零收入、零资产、员工也只有一个,但今年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股价最高暴涨360倍,市值飙升至60多亿美元;7月11日,美国证监会(SEC)以个股“可能被操控的交易”存在疑虑为由,暂停CYNK交易十天,复牌当日股价即暴跌86%、至2.01美元,没有几天就跌到60美分。对此有些投资者还是认为SEC下手太晚,“如果SEC真的关心炒低价股的人,它们早应该把股票停牌”。

  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证监会有权要求证券交易所暂停或者恢复上市证券的交易。笔者认为,对新股交易存在违法违规嫌疑以及市场强烈质疑的新股过度暴炒等,证监会应大胆行使暂停股票停牌权利,防止违法违规对市场破坏性蔓延。

  □熊锦秋

  (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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