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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结案到现在8年的时间,经过各种努力,包括层层申诉、媒体报道,甚至我去举报自己这种非常规的手段,最后才迎来案件再审。这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付出的司法成本太大了,是不合理的。
——孟宪君
对再审结果“比较乐观”
新京报:第一次知道案件再审是什么情景?
孟宪君:2013年11月我向最高检提交了举报材料不久,安徽省检察院就对外表态将迅速核查相关事实,公正办理案件。但左等右等没动静,中间我还去省检察院反映过几次,都说让我等消息。就在那段时间,高尚打电话给我说省高院决定再审了。
之前高尚申诉了那么久反复被驳回,再审的话,证据材料都要重新理一遍,是非曲直也就有机会有个公断了。
新京报:你说的是非曲直是指对高尚做出无罪判决?
孟宪君:对,从法律上来说,这个案子非常好认定,就是一起无罪判决。
新京报:对今天的庭审过程怎么看?
孟宪君:时间比预想中要长,但也在预料之中。法院给了控辩双方充分的辩论机会,质证过程也比较充分。这是我的一点感受。
新京报:公诉机关指出了案件的争议点,你的看法是?
孟宪君:庭审中两位检察官提出的争议点在案件一审和二审中都有提及,那么在一审判处高尚无罪,二审没有提供新的证据判处高尚有罪这种局面下,检察机关坚持起诉要么应该提出新的证据证明高尚有罪,要么作为监督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能,但是都没有。
至于争议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是民事纠纷范畴,有偷换概念的嫌疑。
新京报:公诉机关没有给出让你信服的判定高尚有罪的理由?
孟宪君:没有,如果在原有证据条件的基础上,我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更别说高尚有罪。但今天两位检察官态度很坚决,我有些意外。当然大家只是意见不一致,案件判决还要看法院最终的认定。
新京报:经历了今天的庭审,你对结果仍旧乐观吗?
孟宪君:我还是乐观的,今天庭审过程中两方把各自的证据意见都表达出来了,审判长节奏把握得也好,庭审质量很高。在这个基础上,我觉得省高院会依据现有的证据条件作出公正的判决。
新京报: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结果不乐观自己会怎么做?
孟宪君:理论上这种情况是可能出现的,再审即使结果不乐观也有申诉的路能走,程序上还有办法,接着往下走呗。
法律不是和稀泥
新京报:案子虽然判了高尚有罪,但是个缓刑,实际一点说,特别恶劣的影响也没有,为什么你要在案件结束7年之后选择去举报自己呢?
孟宪君:难道只有佘祥林、赵作海式的冤案才能被称之为冤案?我们国家每年发生那么多的案子,命案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事实上,在过去几十年里,大部分存在争议存在问题的案子是高尚这种,领导觉得我这么判你也没啥损失所以我就这么判,大部分老百姓也觉得虽然不公正但也勉强能接受,所以案子最终就那样判决了。
那到最后法律成什么了,和稀泥的工具还是小孩子办家家酒?有一点我们必须要明确,并不是说当事人不用坐牢这个案子就不算错案了,我们不能拿案件的结果来认定它的程序正义与否。这丝毫不负责任。
新京报:当年判这个案子对你最大的影响是什么?
孟宪君:说特别具体的影响也没有。但这个案子2006年结案后,8年来我一直很压抑,心里憋屈,但无处发泄。
新京报:你说案子是受到了某些领导干预,案件前后有沟通过吗?
孟宪君:领导也不是傻子,哪个领导干预案子还会让你知道是谁。我当时只是个普通检察官,我跟我们区检察院的检察长说案子有问题不该起诉,检察长告诉我领导说了,无罪也要起诉。为什么说憋屈,因为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领导长啥样、凭什么做这个决定。
新京报:所以当时你只是执行命令?
孟宪君:就是个傀儡、棋子。没有人听你的意见,也没人考虑法律是怎么一个规定。
“高尚啥好处也没给我”
新京报:举报事件给你造成什么影响了吗?
孟宪君:我没做什么亏心事也不怕啥。检察系统的老同事跟我讲,春节前后上头开始调查我,说是把我二十多年里办的案子卷宗拉了一大车到市检察院去复查。但估计是没查出啥来。那之前,有个银行的朋友说,有人调查我儿子的银行账户。
新京报:没有被谈话之类?
孟宪君:有,2008年我第一次接受媒体采访说这事儿,领导就找我谈话说违反纪律。去年从最高检回来,市检察院也找了几次。他们说案子没问题,我是被高尚利用了。
新京报:网上有声音说是不是有人背后指使你这样做?
孟宪君:有那种声音不奇怪,找我谈话的人个个都这么讲,事实上,高尚啥好处也没给我,去最高检那次,我从北京回到淮北他倒是好好请我吃了顿饭,有时候一起去高检,吃饭什么的确实是他掏钱,其余的真的没有。
新京报:去最高检时高尚没有一起?
孟宪君:没有,是我的想法。他跟我讲了最高法驳回申诉的事情,我就寻思既然法院系统走不通,就试试检察院。去北京我提前没有通知他,他都不知情哪来的什么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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