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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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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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件旧家具应建回收点

  近日,我买了一对新沙发,想把家里使用多年的旧沙发处理掉。于是找来收废品的人,他却对我说:“像这种类似沙发、大床、衣柜等大件旧家具,我们都不收,如果你确实不想要了,你可以给我出点钱,我把它拉出去给扔了算了。”

  我于是先把旧沙发暂时放到楼道的走廊里,但物业找上门阻止。我质疑:“为什么物业就不能帮居民处理,像这种大件的旧家具?”物业称:“我们所处理的只是居民的小件生活垃圾,像这种大件生活垃圾,我们也无能为力。”

  见此情景,收废品的不收,物业又不帮着处理。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又找来收废品的自己出了一些钱,总算让收废品的把旧沙发拉走。然而,我知道即使这些旧沙发拉走了,也会被随意丢弃,得不到很好处理。其实,像我遇到的情况,在大多数居民中并不少见,希望以街道或社区为据点,尽快成立一个大件旧家具的回收点,以便居民更好地处理好自己家的旧家具。 □赵志轩(市民)

  校车超载谁来管一管?

  笔者的外甥在通州区刘庄新村的兴顺小学就读,虽然外甥的成绩很好,然而,外甥每天乘坐的金杯校车核载6人,却往往超载20多名小学生,让我这个做舅舅的不得不为他的人身安全捏把汗。

  虽然,很多学生家长也曾屡次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未解决。

  因此,笔者在此呼吁相关部门高度介入兴顺小学校车超载问题,若到酿成悲剧时才引起足够重视,岂不晚矣? □李忠华(职员)

  物业费提价表决怎无“不同意”

  媒体报道,海淀区圆明园西路88号院业主反映,在表决物业费提价问题的选票中,未设置“不同意”一项,存绑架民意之嫌,引起部分业主不满。小区业委会负责人表示,设计上确有不完善,但并无违法之处,暂不会重新投票。

  小区物业费是否调整,应由业主讨论选择,但圆明园西路88号院业委会将无否决选项的表决票发给业主填,业主还有什么选择余地?唯有支持涨价,结果只是涨多涨少而已。

  不知道这样的奇葩表决票是如何出笼的,作为业委会,本应站在业主一边,积极维护业主权益,但圆明园西路88号院业委会却一屁股坐在物业那边,为物业费涨价保驾护航,着实令人玩味。

  既然这样的物业费提价表决未能充分体现业主意志,那就应该重新表决,当地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问题解决,不能让业委会凌驾于业主之上。 □周立才(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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