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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买尸官员”称领导知情并同意买尸

地方殡葬官员为完成火化任务从广西购买多具尸体;摊派火化指标逼殡改官员弄虚作假

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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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北流“官员买尸”案件有最新进展:北流市检察院日前以涉嫌盗窃尸体罪,向法院提请公诉。

  入土安葬后的尸体一夜间不翼而飞,竟被邻省的官员买去完成火化任务。近年来,两广交界地带发生了一系列跨省倒卖尸体案件。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一些地方摊派“火化指标”,在案发地区已形成一条从偷尸、贩尸到顶替火化的利益链。据新华社

  【案情】

  葬改队队长5年至少盗尸17具

  在广西北流“官员买尸”案件中,据嫌疑人钟某富交代,他已在当地几个镇偷了20多具尸体,运到毗邻的广东化州、高州等地,以1500-3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何某明、董某庆等人。

  据警方调查,何某明是广东省高州市荷花镇政府社会事务部主任,董某庆是广东省化州市那务镇政府综治办副主任,两人均负责当地的殡葬管理工作。

  记者调查发现,偷盗尸体并非个案。近年来,在广西北流、岑溪、藤县、苍梧等地乡镇农村,不断有群众反映已下葬的死者土坟被人偷偷挖开,尸体不见踪影。一些地方死者下葬后亲属们不得不在荒郊野外长期搭棚守护,以防尸体被盗。

  广东省政府2006年的一份文件显示,个别地方出现与社会不法分子互相勾结,盗墓挖尸、买卖尸体顶替火化等性质极其恶劣的案件。今年8月,在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树仔镇,多起盗墓偷尸案引起部分村民恐慌。据当地通报,偷尸者竟是该镇葬改队队长黎某,其交代5年内偷了至少17具尸体。

  【调查】

  官员任务吃紧便打电话“催货”

  通过多例盗卖尸体案情观察,偷尸-运输-交易-买通地方殡改办-顶替火化-下葬利益链已然成形。

  在北流偷尸案中,买尸者均向警方供述,购买尸体是为了完成镇里的火化任务。据董某庆交代,那务镇每个月都有火化任务,但当地群众经常偷偷将死者土葬,镇里无法强行挖出来火化,只好通过购买尸体的方式,送到殡仪馆顶替当地死亡居民火化。一看完成当月火化任务吃紧,他们就会电话催促钟某富“供货”。

  在另一些案件中,还出现了殡葬管理干部再转手倒卖的现象。2005年,广西钦州警方侦破一起粤桂跨省贩尸案,据查,钦州市多名民政系统殡葬管理人员参与其中,策划贩卖100多具尸体。一具尸体以三四百元的价格卖到广东化州,再以每具两三千元的价格卖给一些乡镇的殡葬办(殡葬执法队),殡葬办再高价转卖给当地不愿意火化死者的家属,用来顶替死者送往殡仪馆,其间医院、火葬场等环节还收取数额不等的“中介费”。

  而广东电白群众介绍,当地还流传着“土葬潜规则”,偷尸者两头牟利:先把尸体偷走,到火葬场烧掉办理火化证,再将火化证卖给需要土葬的死者家属,并且包办入土下葬,价格则根据死者家庭经济情况不等,最低5000元。

  ■ 背景

  基层官员:人还没死先定要死多少人

  民政殡葬监管人员为何买尸?记者调查发现,除部分群众对火葬抵触情绪大等原因外,一些地方简单粗暴的殡葬改革推广方式难辞其咎。

  广东绝大多数区域已划为火葬区,火葬区遗体应实现100%火化。近年来,广东建立起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联动的监督管理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监管体系到了一些基层,考核殡葬改革工作就简化成了“唯火化率至上”,“一刀切”。

  如化州市政府网的多份通报显示,当地为完成火化任务,严格执行领导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度,每月对火化率进度排名通报,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个人,具体与年终考核挂钩、与福利奖金挂钩、与评选先进挂钩。

  一些基层官员表示,考核“一刀切”,工作管理是方便了,但基层抵触情绪更大,“人还没死先定要死多少人”的统计方法,更容易造成一些地方一边收取高额罚款默许群众违规土葬,一边弄虚作假完成火化指标等行为。

  在北流偷尸案中,买尸官员向警方供述,他们的行为已向领导汇报,“领导表示同意”。而在记者采访中,化州市那务镇分管殡葬工作的镇干部、化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股负责人等多位当地官员,均称“买尸是个人行为”“不清楚情况”。

  高州市荷花镇分管殡改工作的镇党委委员黄国志也否认自己同意过下属的买尸行为,但承认对火化率的追求已成为殡改干部的最大压力。高州市政府负责人表示,黄国志已被停职检查,当地将开展殡改工作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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