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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茨与亚当斯 日耳曼自由主义与盎格鲁保守主义

2014年11月2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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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第三等级。
《美法革命比较》
作者:(德)根茨 著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4年8月
定价:29.80

  迄今为止,代表不同路径与方向的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仍然吸引着历史学家的研究与比较。《美法革命比较》一书的作者弗雷德里希·根茨是德国外交家和政治家,也是一名保守而客观的思想家和观察家。他是美国和法国革命的最早观察者之一,对两场革命进行了细致的对比和分析。此书是已知最早将美法革命从各个层面进行比较的著作,并得出双方“在本质上拥有巨大差异”的结论。

  弗雷德里希·根茨首次驳斥了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遵循同样原则的说法。他从各种角度展示了两大事件产生、发展和结束的根本性差异,证明了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不同目的。根茨用四个衡量标准——合法性的来源、举措的特征、目标的性质、抵抗的程度对作为政治行动和历史事件的两场革命进行研究和评判。

  根茨不仅批评了法国革命的起源和历史表现,而且批评了其核心政治理念。他认为,天赋和不可让渡的人权宣言、人民主权的概念在美国革命中是浮华的修辞,而在法国革命中是幻觉和错误。法国革命从美国革命中接受了这两种理念,但它们在法国革命中造成了严重谬误、政治灾难和人类苦难。

  亚当斯家族的精英主义

  在亚当斯夫妇的历史版本中,杰斐逊是那种缺乏原则的政治家:为了博取民望;不断修改自己的意见,追赶反复无常、不负责任的民意。亚当斯恰好相反。他在殖民地群情激愤、暴民滥用私刑之际;挺身为枪杀市民的英军士兵辩护,为他们争取到无罪释放的判决。(根茨在书中提到此事。)英军来犯之际,他的家乡是最早的战场。他在本地组织义勇,并没有抛弃职守、然后远飙海外。亚当斯父子、夫妇都是基督教家庭美德的化身。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法国革命的风暴波及美国国内时,幸而有他辅弼华盛顿、抵制人民的一时冲动。否则,如果杰斐逊一伙人如愿以偿:对内破坏社会秩序,对外甘做法国的小兄弟、反对大不列颠及其欧洲盟国;谁敢担保美国的下场会好过巴达维亚共和国、海尔维希亚共和国和美因茨共和国?杰斐逊的私生活本来经不住攻击,但亚当斯在竞选中仍然对事不对人。

  亚当斯的人品本来没有弱点,杰斐逊手下的小报和竞选干事却不肯投桃报李,甚至攻击亚当斯的体型和夫妻关系。阿比盖尔夫人在信中嘲笑道:这两者只有她说了才算;但亚当斯毕生耿耿于怀。直到两人都已经风烛残年,杰斐逊写信请求和解;亚当斯仍然不能释怀。他相信:杰斐逊肯定事先知道而且默许此事。这不是政见问题,而是人品问题。

  精英主义和草根民主的张力贯穿美国历史前半期,并没有随着联邦党的消失而结束。亚当斯家族几乎就是精英主义在北美的道成肉身。约翰·昆西·亚当斯对杰克逊短暂而勉强的胜利、持久而彻底的失败,重演了老亚当斯对杰斐逊的剧本。

  随着辉格党的没落,在北美拷贝英国“绅士俱乐部政治”的机会一去不复返;亚当斯家族的政治生涯就此告一段落。约翰·昆西的孙子亨利·亚当斯得以名垂青史,主要不是因为他的外交使命(外交官和军官显然是绅士传统在民主时代的最后避难所)、而是因为他留下了两部大作:《民主》和《亨利·亚当斯的教育》。前者从欧洲贵族外交官的视角,嘲笑失去原则的美国民主政治日趋腐败。(当然,他所谓的腐败是罗马意义上的腐败:政客罔顾公共和长远的利益,以自私和短期的恩惠收买选票;跟中国传统意义上的腐败相比,行贿者和受贿者恰好交换了位置。)后者哀叹自己在工业和群众的时代越来越丧失方向感,人类也越来越陷入无法掌握命运的无力感。另一位保守派切斯特顿宣称:偏见是智慧之母,伟大的偏见蕴含着比事实更深刻的智慧。小亨利·亚当斯的著作就是这一类偏见的结晶。

  根茨:法国革命的反对者

  弗雷德里希·根茨是法国胡格诺派流亡者的后裔,依靠新教的普鲁士保护。根据根茨的自由观,法兰西和西班牙的绝对君主制侵犯了各等级古老的特权。英国的立宪君主制并不是通向民主的不彻底革命,而是针对新兴绝对君主制的拨乱反正:恢复各等级共治的混合宪制。大不列颠国王和上下两院完美地体现了混合宪制的平衡。

  因此,法兰西如果恢复古老的三级会议、将绝对君主制的武断权力收回等级君主制的有限范围内;无疑值得庆幸。但是,法国第三等级“不到六星期,他们就已经破坏了这三项基本条件。第三等级代表没有获得丝毫授权;就可耻地践踏了其他等级的权利,宣布他们自己单独构成国民议会。”

  这不是混合政体的复辟,而是以另一种绝对权力(人民主权)取代原先的绝对权力(朕即国家)。而且两相比较,前者对权利的破坏远远超过后者。

  一旦越过这个阶段,根茨对法国革命的态度就由康德式同情转为柏克式反对。他第一个(1794年)将柏克的《法国革命论》翻译成德文。1795年以后,他在柏林出版的《历史研究》月刊可以概括为:根据“老辉格党”史观解读并宣扬英国宪制的奥妙。《美法革命对照论》(1800)就属于《历史研究》系列文章,其主旨在于:美国革命不是法国革命的先驱,而是英国宪法的复辟。(这也是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的观点。)他的假想敌无疑是欧洲大陆的激进分子,后者愿意依靠法军推翻本国政府。约翰·昆西·亚当斯刻不容缓地将这篇文章介绍到美国,无疑是针对1800年大选的对手:杰斐逊的民主共和党人。

  在此期间,根茨不仅通过文字宣扬保守自由主义理念,而且直接向普鲁士政府提出改革建议。1797年,他上书国王弗雷德里克·威廉三世、要求保障贸易自由和出版自由。这种出格的举动对他的仕途没有好处,却为他赢得了相当大的公众声望。

  1801年,根茨厌倦了定期出版《历史研究》杂志;但他鼓吹英国宪制的热情不减,发表了另一篇公认的经典著作:《法国革命的产生和特征》。这些活动不仅为他赢得了收入和声誉,还确定了他在现实政治中的角色。他作为法国革命公开和积极的敌人,难以在中立的普鲁士获致要津,转而投奔英奥联盟。

  从1812年维也纳会议到1822年维罗纳会议,根茨一直担任梅特涅的助手、身居欧洲政治的中心。他在毕生事业的顶峰,内心却充满了玩世不恭的绝望情绪、完全丧失了早年先知般的热情和严正的道德感。1832年6月,根茨在维也纳去世。这时,他的日记和文稿仍然是堪与柏克媲美的杰作,但约翰·昆西·亚当斯或美国任何党派都不可能将他引为同道了。

  □刘仲敬(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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