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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苇:地域性不应成为写作者的囚笼

2014年11月2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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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春,天山深处一具牛的遗骸。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沈苇
浙江湖州人,大学毕业后进疆,现为新疆文联《西部》杂志总编。著有诗集《在瞬间逗留》、《我的尘土 我的坦途》等五部,散文集《植物传奇》、《喀什噶尔》等四部,评论集《正午的诗神》等两部。获鲁迅文学奖等。2014年10月,《新疆词典》修订出版。
《新疆词典》(增订版)
作者:沈苇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2014年10月
你可能去过新疆,也可能想去新疆,但是,你有否像沈苇这样,写出精致而又丰盛的新疆?本书作为增订版,在原来100个词语基础上增加11个词条,写下天山南北的壮丽,写下一个浙江男人眼中丰盛的新疆。

  诗人沈苇回到了新疆。10月底,他前往上海参加一场诗歌活动,顺便回到自己的故乡浙江湖州庄稼村——和定居的新疆迥然有别,这是一个江南小镇,风吹水流,安放着沈苇少年时的记忆。

  沈苇写了许多关于庄稼村的诗,但在文坛却以新疆题材的写作闻名,甚而被冠以“新边塞诗人”的名号。2005年,他出版《新疆词典》,今年10月,该书再次增订出版。即便如此,每次回到庄稼村,他都“感到自己从未离开”,“新疆生活反而像是一个‘梦’了,有点不真实。”对于沈苇来说,这不仅是其身心的分裂,从写作本身来看,也反映他在地域化写作上的纠结与反抗。然而,这绝非沈苇个人的遭遇,可以说,这是一种时代病症。

  病症陈述

  被“故乡”、“他乡”踢来踢去

  这次在庄稼村,沈苇陪父母夜游乌镇,上祖坟,与两条狗一起散步,晚上睡在少年时代的棕绷床上,“睡得昏天黑地,放下自己,心里踏实。”

  多年以后,记忆被付诸笔端。“芦苇荡是我和小伙伴们的儿童乐园。我们捉鱼虾,用蛤蟆肉做诱饵,钓螃蟹。嫰芦根是我们的零食,吃起来脆甜无比,满口清香。”在《新疆词典》中,沈苇写道。

  庄稼村三面环水,到处都是纵横交错的河网,人们以河为路,以船当车,孩子们时常在水里扑腾,溺水事件不绝。也许是出于对水的恐惧,沈苇1988年前往新疆,“像一株水边的芦苇,将自己移植到沙漠里”。其时,他对新疆一无所知,只是充满青春期背井离乡的激情。“八十年代的文青,向往边疆,常常脑子一热,带上简单的行李,怀里揣很少一点钱,坐上绿皮火车就奔新疆、西藏去了。”如今相反,年轻人大多奔赴都市,热爱北上广。

  来到新疆,沈苇很快被吸引住,有意无意漫游于书斋和旷野之间,了解新疆的多元文明。《新疆词典》是漫游后的一个成果,包含了阿凡提、胡杨林、楼兰、天山、鹰嘴豆女孩等111个词条,不仅写出了新疆的风土人情,更从历史、文化的细枝末节处传递着新疆的内在精神。“我是作为一个无知者闯入新疆的,二十多年后只是稍稍变得有知了一些。新疆太广博、太丰盛了,更多的‘无知’还在困扰我、挑战我。”沈苇向记者感叹。新疆已成为他内心的“新乡愁”。

  与此同时,沈苇不时回到老家,随着年岁的增长,返乡频率也在增加,“变成一个破皮球,被‘故乡’和‘他乡’两只脚踢来踢去。”和其他所有地方类似,故乡正发生巨变,2012年,沈苇写道“镇政府圈走我们的地/两万元一亩,不许讨价还价/转身,以十二万元一亩/卖给各地来的污染企业/经济坐上了快车/餐桌上吃的多了些/所谓发展/就是挖掉我们的根”,诗题为——“继续赞美家乡就是一个罪人”。

  对症下药

  药方一 用混搭文化治疗“地域分裂症”

  新京报:你曾说你得了“地域分裂症”,这种症状如何对你产生影响?你又如何应对?

  沈苇:我的“地域分裂症”是自找的、活该的,是江南与西域、潮湿与干旱之间的“分裂”。像俄罗斯的双头鹰,东张又西望,是文化上的左顾右盼;又像一只澳大利亚袋鼠,在地域的两极之间跳来跳去。写作是治疗“分裂症”的有效方式,因为写作是对内心最好的缝补和弥合。但换一个角度来说,这种“分裂”并不痛苦,反而使我深深着迷。

  新京报:在你的写作上,这种分裂症,如何显现?

  沈苇:显见的是我的诗歌和散文写作中,新疆题材和江南题材都占了很大比重。我称这样的写作是“词的迁徙”。我提出过“综合抒情”、“混血之诗”的概念,其目的是弥合分裂,实现更高意义上的综合。我的写作喜欢混搭,新出的《新疆词典》增订版,111个词条,用了十几种文体,是一本混搭的书。我办《西部》杂志也追求混搭,文学与文化的混搭,边疆与内地的混搭,中国文学与世界小语种文学的混搭,等等,所谓“寻找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文学表达”。新疆文化是一种有活力的混搭文化,看似一盘散沙,其实多元一体,并不分裂。

  药方二 用文学的“人性”打破封闭性

  新京报:虽然你写了很多关于家乡的诗,但人们对你的印象还是以关于新疆的诗歌为主,对此,你是否有所警醒?

  沈苇:地域性是立足点,但不应成为写作者的囚笼。从地域出发的诗,恰恰是从心灵和困境出发的。在好的诗人那里,我常看到他们的“地域性”是虚晃一枪。他们揭示了地域性掩盖下的普遍人性。

  2003年我写过一首诗《沙漠,一个感悟》,结尾一句“我突然厌倦了做地域性的二道贩子”,这是对自我的一个提醒。的确,我看到了太多寄生地域和地域贴标式的写作,主体性缺失,独创性不够,错把地域资源当作个人的写作优势。这种不好的风气,在人文地理散文写作中尤甚。对地域性的迷醉,并不意味着“狐假虎威”,更不能免除对地域性的适度解构。文学要面对的,仍是爱、痛苦、时间、死亡等人类基本的主题。我现在使用“西部”、“西部文学”、“西部诗人”等词汇时,都给它们打上了引号。这是一种自我提醒。不存在“西部诗歌”,只存在一个个具体的诗人写下的一首首具体的诗。

  新京报:你提到“通过写作打破地域”,通过什么样的写作去打破?你提到“人性大于地域性”,写作对人性的聚焦,会是打破地域标签的一个武器吗?

  沈苇:弗罗斯特说“人的个性的一半是地域性”,说明地域性很重要,文学所提供和表述的“地方性知识”弥足珍贵。但我从弗罗斯特的话里听出了一句潜台词:人性大于地域性。文学具有普适性和超越性。文学说出的“爱”,是超越地域和种族之爱的人类之爱;文学从未阻止过一辆坦克、一把匕首,但人类文学凝聚起来的全部能量,比坦克和匕首更有力量……这就是我理解的文学中的“人性”。

  文学是人类最伟大的“接头暗号”。打破地域也是打破封闭意识,打破写作惯性。新疆作家地处边远,相对封闭。我曾说,新疆文学既是中国文学的一部分,也是中亚、西亚文学的一部分。新疆作家需要这样的眼界和魄力。

  采写/新京报记者 吴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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