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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质量管理奖”奖200万

为北京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市长王安顺任评审委主任;获奖企业或组织将获200万元奖励

2014年11月30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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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北京市质监局昨天表示,北京首次设立质量方面最高奖项——“市政府质量管理奖”,市长王安顺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副市长戴均良为常务副主任,获奖企业或组织可获得200万元的奖金。

  两年评选一次 首届已启动报名

  市质监局副局长张巨明说,首届“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目前已拉开帷幕,报名时间截至12月8日,预计明年1月初揭晓评奖结果。

  据介绍,“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是北京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市长王安顺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副市长戴均良为常务副主任,评审委员还将聘请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等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审。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质量管理成效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不分行业、领域、性质、规模,均可自愿申报,参评申报及评审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市质监局表示,“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企业或组织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家,另设不超过5家的提名奖。届时市政府将向获得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称号的企业或组织授予奖牌和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经费200万元,“希望选出一批质量卓越、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为推动北京经济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获奖3年内出事故 奖项将被撤销

  不过,“市政府质量管理奖”并不是终身制。获奖企业在获奖后3年内如果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被撤销其所获奖项,并向社会通报。评选过程中,还将在市质监局官网上通过社会调查、投票,同时通过质监微博、微信,向社会公众沟通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市质监局表示,禁止获奖企业或组织将“市政府质量管理奖”和提名奖称号及标志用于具体产品的广告、宣传、说明和包装。

  有意参评的企业或组织可在各区县质监局网站上下载填写登记表格,到区县质监局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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