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7:旅游周刊·特别报道/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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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营地不应是“建设”的概念(3)

2014年12月0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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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D06版)

  业界呼吁及早出台上路标准

  房车的上路和配件问题是爱好者们最为关注的。据了解,目前在国外,二手房车交易和零配件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在德国杜塞尔多夫举办的房车展,很多房车主开着车来选择零部件,对于房车主来说,自己动手DIY的乐趣和成就感很重要。2007年,21世纪房车网资深编辑德王续东曾经带美国房车协会主席去杭州参观了一个配件工厂,他们生产的东西非常小,但是产值却很庞大。广东有一家做房车电缆的,它每年往美国出口的房车配件占美国市场大半,而国内房车厂商在国内市场却寻找不到这样的配件。

  明年6月有望成为转折点

  ●王碧卓,中国旅游车船协会自驾游与露营房车分会副秘书长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当中的意见之一是:“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推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铁路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海洋旅游。继续支持邮轮游艇、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国产化,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

  在文件附件中《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中的第六条,明确提出在2015年6月底前出台相关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由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旅游局、体育总局等部委负责。由此看来,到2015年6月底,旅居全拖挂车在中国将迎来一次命运的转折点。包括房车驾照的问题、收费的标准等,希望能有一个标准出台。

  建议计重收费

  ●王续东,21世纪房车网资深编辑

  我把我的车加装了拖钩,拖着房车行走。走高速公路的时候,往往遇到的障碍是不给发证。现在的情况是,首发集团下发了一个文件,在它管理收费下的高速公路,当一个小车拖一辆房车的时候可以合法地上路行驶。但是要高于主车来发卡,按二类车收费。有一次我要进入河北的时候,我说北京有规矩,给我发了A卡,我们很顺利地从河北、河南、湖北、湖南进入广东,这种房车在广东至少按三类车收费。每个省份的情况不一样,很多高速公路收费站说,无法辨别,他们也不知道怎么收费。我觉得最合理的就是计重收费,但是目前来看也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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