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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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4年12月0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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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辣条”能否离孩子们远一点?

  近日,媒体曝光了孩子们常吃的5毛钱一袋的辣条,对青少年的身体危害。并指出辣条的添加剂超标,经常吃或可致癌。

  首先得问问,那些小食品是如何上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曾有过前置的监督?小作坊点多而广,确实不好管,但是可以从校园门口的小店入手,追根溯源,查办起来也不见得有多难,只要真心为孩子做点事。

  其次,大人也该教孩子有所节制,不要总是嘴馋个不休。除了从零花钱上来控制,不妨多给孩子讲一些小零食的不健康,多讲一些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如此,多少会有些用处的。

  再者,那些把学生作为销售目标的小卖店,能否离学校远一点?为了孩子的健康,不仅网吧、游戏厅等要离学校200米远,那些卖辣条的小店也该离校园远一些,少去诱惑孩子。

  □王玉初(职员)

  乘公交不能带酒还得多提醒

  昨天上午,我在光明楼站等8路公交车。不一会儿8路公交车进站,一位老人拎着一个布包正准备上车时,被司机师傅禁止上车,理由是老人的布包里装了5瓶白酒。

  随后两人便争执起来。老人拉着公交车的车门,不让车走。司机师傅解释说,现在乘坐公交车有规定,携带2瓶酒以上的顾客不能乘坐公交车,如果被检查的发现,是要扣罚司机工资的。双方为这事纠缠了半天,害得不少赶着上班的人差点迟到。

  说实话,要不是看到这次争吵,我也不知道坐公交不能多带酒。这样的规定,老年人可能知道的更少。当然,酒类属于易燃易爆品,带多了确实有安全隐患,这样的规定有一定道理。不过还是建议公交方面做好提示,比如在车上张贴醒目的提醒,列出哪些是常见的不能带的物品,到了哪种程度算是“超标”了。知道的人多了,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冲突了。

  □千蔚(职员)

  “车位分类确权”值得大城市借鉴

  1日,深圳公布《深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建设及处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规定,深圳将分类确权停车位,全国首创分配建和增设两种。配建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且禁止买卖,增设车位归开发商所有,可有条件租售。

  可以看出,深圳此次出台的《办法》,借鉴了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其之所以被媒体称为“全国首创”,根本在于对停车位权属进行了明确分类和确权。

  在国内各大城市的居民住宅区,随着汽车增多,“车位之争”愈演愈烈。对于车位权属问题,亦有相关法条,然而不足之处是法律规范不够细化和明确。深圳的这一办法出台值得国内其他大城市借鉴学习。

  □柯锐(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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