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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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广州“处级第一贪”真的很难?

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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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张新华落马说明,只要认真管、认真查,就能找到蛛丝马迹。关键不在他的身份究竟是国企还是机关公务员,也不在级别的高或低,而在监管力度本身有没有到位。

  广州中院一审宣判,白云农工商原总经理张新华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新华贪腐达3.4亿元,梳理省内涉及贪腐案的金额,无人能出其右。

  张新华的3.4亿贪款,纯粹来自职务犯罪,手段并不复杂。根据广州中院审理查明,其中2.85亿元,都是张新华伙同他人在国企改制过程中通过低估资产、隐瞒债权、虚设债务等手段,将国有资产转为个人持有股份的公司所有的。其余款项来自受贿。

  张新华贪腐的动静这么大,只要这15年时间里,有一两次稍微用点心思的监管,都可能干预犯罪,终止他往断头台上一步步靠近的脚步。但与这个贪官鲸吞数字同样惊人的是,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这个手上掌握着大量国有土地的老总,连下岗工人居住的小区3个出口路段都卖了,“无路可走”的人们告了他10多年,不仅没把他给告倒,反而由副升正。相关报道称,不少部门拒绝接手调查,理由是“级别太低,不在所管辖范围内”。

  小官巨贪的胆子是怎样炼成的,由此可见一斑。

  作为裸官的正处级国企老总,张新华是这样吐露自己犯罪心迹的:“自己当时觉得为公司也作了很大贡献,既提不了副局,收入又不高,在金钱上得到补偿也是应该的。”所以,张新华即便走上审判席,还自以为“罪不至死”。当他将犯罪当成心安理得的补偿时,每一次伸手,其实都是对法治边界的试探,是对权力监管的摸底。遗憾的是,直到国家损失数以亿计时,人们才发现其肥胆已经包天了,而张新华在一次次伸手不被所捉的疯狂掠夺中,已经对法律的底线彻底麻木。

  每一只贪手的背后,都站着一批打盹的闲手。这是一个个动辄掠财过亿的巨贪小官被曝光后,总是令人无比惊讶的原因所在。国企老总张新华如此,北戴河自来水公司总经理马超群,也是如此。张新华事发后,相关部门曾经解释说,张新华10多年没被告倒,一方面是对国企监管力度不够,国企的制度设置也有些漏洞,另一方面是张新华涉嫌的犯罪行为手法太隐蔽,一时很难查实。

  调查处级官员涉腐,真的很难吗?张新华落马,最终说明一个道理,只要认真管、认真查,鲸吞般掠财的犯罪行为,本身是有马脚与漏洞可寻的。关键不在他的身份究竟是国企还是机关公务员,也不在级别的高或低,而在监管制度本身有没有漏洞,监管力度本身有没有到位。

  张新华被判极刑,那些在他10多年告不倒的过程中失职、失察的人们,在民众的拍手称快中,没理由就那么一笑而过。

  □刘雪松(媒体人)

  相关报道见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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