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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异地复查”体现司法担当

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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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依法定职权指定山东省高院“复查”此案,让身陷此案近20年的河北高院回避,这样让案件的复查者可以“轻装上阵”,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羁绊。

  20多天前,内蒙古高院决定对“呼格吉勒图案”立案再审;而如今公众又等来了“聂树斌案”的转机。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查,这意味着聂案终于跳出之前9年甚至是20年没有跳出的河北省法院系统,此案有了打破僵局的可能。

  1994年,时年21岁的聂树斌被认定是石家庄市一起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次年被执行死刑。十年之后的2005年,犯下多条命案的王书金被警方抓捕后,自认自己才是当年奸杀案的凶手;甚至在不知此案“已破”的前提下,详细供述了案件细节、指认了现场。一时舆论哗然,当时所有人以为,聂树斌很快就能洗脱罪名,此案一拖又是近十年。2006年一审审判王书金案时,这起奸杀案未受司法追究。直到去年9月,河北省高法做出二审裁定:维持王书金的死刑判决,但仍未认定是此案件的真凶。河北法院系统也没有对“聂树斌案”启动再审程序。甚至去年10月,律师要求查阅聂案的卷宗,也被河北省高院回绝了。

  聂树斌案与呼格吉勒图案,情节是高度相似的“真凶出现”,又都是在2006年前后被曝光的,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却长期没得到解决。期间,家属不断鸣冤,律师反复申诉,法学家频频上书,还有人大代表的仗义执言,媒体不懈追踪,更有无数公民的长年牵挂。两案成为共和国法治的晴雨表:涉及一名年轻人性命,疑点又是如此明显,不可能、也不应该不了了之的。

  也应当注意到,河北法院系统本身就是聂案的审判者,再让它复查甚至再审聂案,的确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这或许是聂案八九年没有突破的原因。而这次最高法充分运用司法智慧,依法定职权指定山东省高院“复查”此案,让身陷此案近20年的河北高院回避,这样让案件的复查者可以“轻装上阵”,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羁绊。希望山东省高院能及时、全面查清案情,充分落实“罪疑从无”原则,让19年前已然逝去的那条生命能获得一个公正的评判。

  还值得一说的是,这次最高法在指定山东高院复查之初,就明确了“开门办案”原则,公开表示:复查工作期间,要保障律师阅卷、提出代理申诉意见等诉讼权利;复查过程中,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均可委托律师。只有程序透明,才能保障司法公信,我们期待“聂树斌案”的复查能走出之前将近20年的混沌。

  呼格吉勒图案和聂树斌案,在短时间内接连发生转机,让人相信:中国的法治进步,办法总比问题多。只要司法机关拿出对法律、对真相的担当和勇气,坚持“一断于法”的原则,充分运用司法智慧,不迁就、不妥协、不放弃,怎么样的“积案”“陈案”都可以得到依法解决。

  从“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到“聂树斌案”的异地复查,法治中国再下一城。疑案、积案少一个,则中国法治进一分;及时解决存量问题,杜绝增量问题的产生,中国司法公信自然日增月涨,发生质的飞跃。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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