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两次大修,以及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粗糙司法正在走向日益精密。更为审慎的死刑案件处理,和更有效率的疑案重查,应是未来精密司法的应有之义。
今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将公布呼格吉勒图案结果。此前,最高法院发布消息,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聂树斌案。
这两起案件均是因为“真凶浮现”而被舆论贴上“冤狱”标签的。尽管在法律上,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是否属于冤案苦主还有待进一步认定。
这两起案件又都陷入了长路漫漫的再审复查之路。聂树斌案,从疑似真凶王书金主动交代到最高法院指令异地复查,已近10年。呼格吉勒图案在疑似真凶赵志红落网后,也历经9年复查。
而聂树斌与呼格吉勒图从落入侦查机关视野到被执行死刑,均堪称神速。1994年9月23日,聂树斌被警方抓获。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强奸妇女罪,改判15年,合并执行死刑。其时,死刑复核权多下放在高级法院,复核程序形同虚设。两天后,聂树斌就被枪决。河北两级法院走完整个死刑程序,只用了七个多月。18年前的呼格吉勒图案更有甚之,从案发到执行死刑,只用了62天。
两相比较,不禁让人感慨。
固然,当年的神速结案有违司法规律,如今更不能用过去的错误方式去纠正过去的错误。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一些存在重大争议的疑案,司法机关就可以无限拖延案件的处置。尤其是在发现过往案件明显存在错误嫌疑时,事涉法院理当在“有错必纠”的原则指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复查。
疑案的处理时间,不该一拖就是七八年,十多年。与此同时,一些死刑案件的快速审结,更是让人担忧。有些国家的死刑裁判,光上诉阶段,从初审法院算起,到最高法院为止,审理及复查核准需要的时间一般为6至16年。另外,一些死刑案件从判处死刑到执行死刑期间又长达10年。
这个标准或许难以效仿,但让颇显严苛的刑事程序充分有效地运转起来,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从近年来的一些死刑案件来看,平均审理时间明显拉长。曾引发舆论震荡的吴英案,从2007年3月17日吴英被批捕算起,到2012年5月21日 浙江高院经重审判吴英死缓,时间跨度超过了5年。另一起颇受关注的案件——“林森浩被控故意杀人罪”(媒体称为“复旦投毒案”)在历经1年8个月后,才刚刚完成二审开庭。
这两起案件在审理上的时长,才是司法的常态。对待死刑更为谨慎,需要更细致的司法梳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侦查和公诉部门同样应用审判的标准(而不是传统的破案标准)来衡量和审查证据。有报道曾披露,关乎聂树斌生死的一、二审判决书分别只有1300余字和1200余字。其中的“法院经审理查明”,只有极为简单的寥寥数语。如此粗糙司法,如何能保证司法公正?!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两次大修,以及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粗糙司法正在走向日益精密。更为审慎的死刑案件处理,和更有效率的疑案重查,应是未来精密司法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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