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400余万元,市二中院一审认定肖绍祥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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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昨日,北京市二中院以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北京动物园原副园长、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原园长肖绍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了解,59岁的肖绍祥涉案赃款达1400余万元。
质证时希望法院补充调查
今年8月20日,肖绍祥出庭受审,对检方指控全部予以否认。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办案机关在肖绍祥位于房山区的一处房产内,查获了600万现金、两张存折及若干字画等,肖绍祥称这些财物均为其“合法收入”。
昨天上午10时许,身穿浅色上衣的肖绍祥被法警带入法庭。在质证环节,肖绍祥表示,希望法院能对一些证据进行补充调查。
曾开公司转移所贪污赃款
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间,肖绍祥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北京动物园兽舍改造、陶然亭公园玉虹桥改建及休息游廊工程项目中,先向中标、施工单位全额或多支付工程款,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入账,再要求返还部分或多支付的工程款。
肖绍祥还曾指使下属以动物园职工宿舍厕所和小院的名义向拆迁公司索要补偿,通过出具虚假委托书、虚开发票等手段,将返还的工程款、拆迁公司申领的补偿款、拆迁方补偿给单位的拆迁补偿款、从公园领取的转账支票等款项,存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北京田龙飞宇雕刻艺术品经营部账户,并将款项部分或全部侵吞,所侵占款项共计人民币1400余万元。
此外,法院查明,在2007年至2008年,肖绍祥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诚信双龙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揽北京动物园基建工程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尤某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
违法所得全部追缴三罪并罚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肖绍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肖绍祥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亦已构成受贿罪;肖绍祥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又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认为,肖绍祥所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其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在案,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遂作上述判决。
■ 案情
800万元说不清 自称开黑车所赚
肖绍祥被人举报后,办案机关在肖绍祥位于房山区的房子内,发现共计1400万元的财物,其中仅现金就有600万。
检方介绍,在这套房子中所发现财物,除去涉嫌贪污受贿数额及其工资等合法财产,仍有80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只要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超过30万,就构成犯罪。”
在8月20日受审时,肖绍祥曾辩称,他从1975年开始工作,曾经在白天正常工作,晚上加班开黑车挣钱,“这些钱是我的工资存款,投资收入,还有一部分是向亲戚的借款,大概100多万。”
检方询问肖绍祥借款是否有证据,肖绍祥表示没有:“这么多年,欠条也丢了。”
除了开黑车,肖绍祥还自称倒卖石头和工艺品,此外还业余兼职做一些工程预算、施工方案等,“也有几百万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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