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39岁的中铁进出口公司业务三部原业务员、助理经济师张奕,8年间通过倒卖车皮等获利1061万元,近日被北京高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9月至2012年6月,张奕在北京京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2009年7月并入中铁进出口公司,以下称京铁外经公司)任业务员期间,利用其负责煤炭铁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职务之便,为山西某煤炭运销公司协调解决车皮计划,收取好处费合计1191万元,扣除张奕以现金方式向京铁外经公司及中铁进出口公司缴纳的运输服务费等,张奕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61万元。这些款项除了用于购买捷达轿车一辆外,大部分都被用于炒股票。
法院终审认定,张奕身为在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此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