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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演员房祖名被公诉

东城法院已立案;如罪名成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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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昨天,东城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该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艺名:房祖名)依法提起公诉。

  东城法院已对该案立案。

  今年8月18日,北京警方曾通报,8月初,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根据群众举报,于8月14日会同东城公安分局在东城区将香港演员陈某某和台湾演员柯某某等多人控制,陈、柯二人尿检呈大麻类阳性。随后,警方在陈某某住所内缴获毒品大麻100余克。后陈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柯某某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

  知情人士透露,陈某某为成龙之子房祖名,柯某某为柯震东。

  事发后,成龙经纪公司发表声明,暂代房祖名本人向社会公众致歉,对于此次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公司愿意与房祖名一起承担,希望社会公众以此为警示。

  今年9月17日,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批准逮捕。

  据了解,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如果罪名成立,房祖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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