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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法纪教育基地”是怎样的廉政教育?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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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一方面,以靡费公共财政的方式搞廉政,本身就是一个绝大的讽刺,事实上也不可能真正产生积极的教育效果;另一方面,现实中可以满足此种教育需求的场地很多,大可不必另起炉灶。

  昨日,有媒体报道,广州市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日前发布招标公告称,耗资1.1亿的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即将开工,基地选址位于花都区监狱旁。按照计划,这一教育基地建成后,将用于党员法纪和廉政教育,举办廉政展览和法纪主题报告等。

  一个法纪教育基地,就要花掉1个多亿元的公共财政资金,这还不包括投用后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诸如布展、组织活动等等,这些都不是小数目。这也难免有人会发出质疑,如此大兴土木、靡费钱财,真的有必要吗?

  近年来,中央、国务院严令禁止新建楼堂馆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剑锋所指,那些变相的政府培训中心、教育基地等,也在禁令范围之内。不仅如此,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奢靡浪费,也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这样的背景之下,广州市有关部门却依然决定兴建一个耗资巨大的教育基地,不仅社会影响负面,也明显有悖中央的精神。

  尽管这一项目依规实行公开招标,并向社会公开,然而,程序上的“正确”,并不能表明项目本身合法合规。毕竟,基地动用的是公共财政,理应在立项之初征求公众意见。不知道地方人大有无认真审核这样一笔财政预算?项目立项有没有进行过审慎的调研和评估?

  地方上开展廉政教育,当然很有必要。此前广州市原市委书记万庆良的落马,除了个人贪欲之外,或许也不排除廉政教育的某种不足。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大兴土木、建设起一个堂皇伟岸的廉政教育基地。一方面,以靡费公共财政的方式搞廉政,本身就是一个讽刺,事实上也不可能真正产生积极的教育效果;另一方面,现实中可以满足此种教育需求的场地很多,大可不必另起炉灶。

  其实,廉政教育基地并不一定要有一个固定的场所,留心处处皆学问。比如,拟建基地毗邻的花都区监狱,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目前已有很多地方组织在职官员到监狱接受教育;还有,那些落马官员占据的豪华别墅、超标办公场所等,应该都可以承载得起廉政教育这一沉甸甸的任务。

  直白一点讲,那种动辄大兴土木建教育基地的做法,本身就涉嫌顶风违纪,属于另一种奢靡之风,并不可取。

  以廉政教育的名义,花着纳税人的钱财,兴建各种培训、教育基地,这样的做法应该引起高度警惕。这并不是说不该倡导廉政教育,而是说任何事情都应该实至名归,不能以浪费的方式反浪费,以奢靡的办法反腐败奢靡。这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以堂皇的名义,兴建起形形色色的公共建筑,实际效果却寥寥,反而造成巨大的亏空和浪费,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黄羊滩(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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