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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应跑得过“欠债失联”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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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现在看来,监管的严厉程度,与官员经商行为的隐蔽程度似乎是一种正比例关系。到底有没有一种办法,可以让官员经商行为暴露于无形?

  江苏丰县县委统战部一名科级干部近期被曝欠债跑路。新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当事人不仅自己直接注册公司经商,还利用高息诱惑“集资”,欠下至少数百万元债务。近半年来,江苏、广东、湖南等地已发生多起基层干部“跑路”“失联”事件,背后隐藏着干部违规经商、“隐形经商”等屡禁不绝的顽疾。

  所有的官员“跑路”事件,大抵都和一个贪字有关。巨贪们常常是在贪受了巨额公款或贿赂,面临东窗事发,遂远走高飞。而像上述报道所称的“欠债失联”者,他们的职位或没有那些巨贪们高,权柄或没有那些巨贪们大,所能调动的资源或没有那些巨贪们多,但他们到底仍是有些地位、有些权力的人,于是难免不甘寂寞,各显神通起来。“八仙过海”,倒也是一番热闹。

  当然从报道来看,多数官员“失联”,大抵发生在“欠债”后。那么如果这些官员的盈利能力尚好,尚无债台高筑,自然也就不必亡命天涯。也便是说,他们“违规经商”或“隐形经商”的行为也就不会浮出水面。我们自然也就无从得知这样一个亦官亦商的官员群体,到底有多大了。

  既做了官,便不能经商。这是常识,亦是三令五申之规定。“欠债失联”背后,必然是相关部门对官员经商现象监管不力。譬如在丰县,尽管纪委曾进行专项清理,但那位统战部科级干部的公司仍在运营。据说在当地,干部不利用关系搞点生意甚至会被人笑话“没能力”,相关主管部门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追问监管之责已经是老生常谈。现实情况是,这就好像是一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游戏,它意味着监管的严厉程度,与官员经商行为的隐蔽程度似乎是一种正比例关系。到底有没有一种办法,可以让官员经商行为暴露于无形?

  若说真有一种可以预防官员跑路的法子,那或许便是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这是一个关于家庭及个人金融实名制、收入及财产可公开可查询状态的公示制度。这样一来,违规经商虽不易为人所知,但官员个人及家庭账户的异动却瞒不了人。假如丰县那位科级干部在秘密转移其财产之时,若得到监管的注意,后面的故事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了。当然,对“欠债失联”现象,仍需完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监管措施。而只有真正的财产公示,才能让意图谋私者有所忌惮,才能实现权与利的彻底分家。

  □杨耕身(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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