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新年伊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开始实施,中国体育反兴奋剂进入新阶段,反兴奋剂的法律武器已升级换代。
《办法》取代有17年历史的《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简称《一号令》),成为体育界反兴奋剂的主干法。相较于《一号令》的偏重于处罚,《办法》则内容广泛,涵盖反兴奋剂工作的各个方面。
《办法》9章54条,对各部门、单位反兴奋剂工作的职责、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兴奋剂检查与调查、兴奋剂检测、结果管理、处罚与奖励、药品、营养品、食品管理等各个主要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并对相关反兴奋剂法律关系进行了明确规范。与《办法》同时生效的还有配套规范性文件《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办法》涉及的是行政管理、行政处分方面内容,反兴奋剂工作技术层面和操作层面等内容,则由《通则》予以规定。
新的法令不但继承“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三严方针”,还吸收和采纳了《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办法》对2004年国务院的《反兴奋剂条例》予以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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