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腐入狱,被合并判刑20年,已服刑6年余;被核准保外医治一个月,当天下午返回高雄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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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因贪腐入狱服刑6年有余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5日上午被台湾当局法务部门“矫正署”以“在监不能适当医治”为由,核准保外医治一个月。在办理交保手续后,陈水扁当天下午离开台中监狱,前往高雄住处居家疗养。
民进党籍的陈水扁于2000年5月至2008年5月担任台湾当局领导人,任内爆发多起贪腐弊案,备受争议。2008年5月卸任,11月即因涉嫌公务机要费贪污、洗钱等重罪被收押,身陷囹圄,后因龙潭购地弊案、陈敏薰卖官案受贿、元大金并购复华金受贿等案,被合并判刑20年。
被鉴定“症状加重”
陈水扁近年来在台中监狱服刑,因身体恶化多次申请保外就医。台湾当局有关部门于2014年12月重新组建医疗鉴定小组,对其身体状况进行评估。该小组于当月30日提出鉴定报告,认定陈水扁进行性神经功能退化、睡眠呼吸暂止、漏尿等症状加重,控制不好有随时致死危险,且不能排除自杀风险,在监狱内接受治疗无法达到疗效,建议让其保外就医、居家疗养。
台湾“矫正署”5日上午召开审查小组会议,认定陈水扁病况确有恶化,符合“监狱行刑法”第58条“在监不能适当医治”事由,核准他保外医治一个月,同时强调,“保外医治系属以医疗为前提的暂时性释放”,陈水扁病况稳定后,仍须回监服刑。
若复原良好须回监服刑
在亲属办理交保手续后,陈水扁当天下午乘车离开台中监狱,返回高雄住家。按照规定,陈水扁保外就医后,台中监狱要每月至少一次派人了解其情况。如果陈水扁复原良好,必须回监服刑;如果身体状况未改善,经审核后可以延长保外就医。
记者在台中监狱门口也看到,既有陈水扁的支持者前来欢迎他重获自由,也有民众表示抗议,批评国民党当局“纵放贪污犯”。因为立场不同,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
■ 盘点
保外就医期间陈水扁不能做啥?
中监典狱长黄维贤强调,陈水扁“未经监狱许可,不得从事与治疗显然无关的活动。”拟定相关管理内容如下:
●不得从事选举、站台、跑摊、接受采访等与治疗无关的活动。
●不得任意变更住所,蓄意逃避访查。
●不可到百货公司或精品店购物。
●不可骚扰、恐吓或危害同案被告、被害人或检举人,或在外另犯其他罪。
●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擅自离开医院或换医院医治。
●监狱人员每月访查时,应对自身健康情形、就医状况、居住地址等报告,并提出医院诊断书。
●可写稿,不排除可从事演讲等活动。据人民网
■ 纵深
从“台湾之子”到“台湾之耻”
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贪腐入狱服刑6年有余,其64岁人生正是从“台湾之子”到“台湾之耻”的堕落。
1951年,陈水扁出生于台湾台南县,是“三级佃农”之子,读书上进的他于1974年以台湾大学法律系第一名毕业,其后担任律师。
1981年,陈水扁当选台北市议员,正式涉足政坛。从市议员、民意代表到台北市长,陈水扁的政治轨迹一路高开。2000年至2008年,陈水扁连续两届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踏上权力之巅。
担任台当局领导人期间,陈水扁大肆宣扬“台独”意识,妄图推动“法理台独”,并标榜所谓“爱台湾”,以维持支持度,私底下却肆无忌惮地大搞权钱交易,中饱私囊。
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下台之后失去“刑事豁免权”。当年8月7日,特侦组以“贪渎案被告”身份首次传唤陈水扁,拉开审判陈水扁的序幕。据查,陈水扁在任内涉入“龙潭购地案”“陈敏薰卖官案”“二次金改受贿”等弊案,其妻吴淑珍、儿子陈致中等多名家庭成员均涉案。陈水扁家族贪污并汇出海外的资金高达7亿元(新台币,下同)。
2013年,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及吴淑珍因多项罪名成立,各应执行20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2.5亿元及2亿元。陈水扁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即使陈水扁贪腐罪行确凿,民进党内仍未与其完全切割,党内一直存在“抢救陈水扁”之声。
陈水扁服刑期间,民进党和陈水扁家人多次提出保外就医申请,均被台湾法务部门裁定其身体状况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
2014年台湾“九合一”选举后,民进党内“救扁”声浪再起,党主席蔡英文、部分绿营县市长等动作频频。台湾当局前副领导人吕秀莲在2014年12月28日下午则于台北开始绝食,呼吁释放陈水扁,标志着民进党“救扁”行动再升级。 据新华社
■ 交锋
“体现专业鉴定和人道考量”
台湾法务部门表示,核准陈水扁保外就医是基于专业医疗鉴定和人道考量,为体现公平,相关标准也将“一体适用所有受刑人”。民进党则发表声明,肯定当局“本于医疗人道做出这样的决定”,声称此举有助于化解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
PK
“暂获自由加剧社会对立”
台湾媒体提出质疑,认为陈水扁拒不认罪,“欠台湾社会一个道歉”,在这种情况下让他暂时重获自由,只能加剧社会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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