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2:旅游周刊·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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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购物界限模糊不易监管(1)

2015年01月0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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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通过各种“委婉”手段诱导游客购物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诱导购物”的界限也很模糊。图/Gettyimages

  《旅游法》的实施,使得那些长期被游客诟病的零负团费、强制购物、购物欺诈等行为被明令禁止,这让人们对旅游环境的改善充满期待。然而有了《旅游法》的约束,旅游市场中的不和谐因素是否真的得以改观?日前,记者通过调查和采访发现,如今“强制购物”的现象确实已不常见,但通过各种“委婉”手段诱导游客购物的情况却时有发生,而“诱导购物”的界限也非常模糊,处于“非黑非白”的中间地带。

  《旅游法》明确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也不得通过安排这些活动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必须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是应旅游者要求,否则旅行社、导游或领队均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将旅游者是否同意相关安排作为签约条件。

  然而,《旅游法》后,即使是品牌信誉良好的“五A级”旅行社所组织的旅游团,也仍然存在着导游“收取回扣”、“购物返点”的运行模式。

  业内人士指出,在旅游的“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中,购物原本就是重要一环,《旅游法》的立法宗旨也是以人为本,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旅游者可以在旅游行程中的自行安排活动时间内,自愿、自主地安排个人的购物等活动,旅行社也可以选择旅游目的地的、主要面向当地社会公众服务的商业区,做正当、合理的行程安排,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

  但怎样的“购物”才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呢?著名旅游专家刘思敏认为,在购物环节产生的争议,也让我们对《旅游法》的修订有了进一步的期待。

  【案例】

  1

  导游明确告知有购物返点

  国企退休员工伍忻说,2014年,自己曾到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团队里每名游客都有购物需求,主要集中在羊毛、羊驼、保健品等当地特产上。签订旅游合同时,他们已经同意去特产店,而且“哪天会有购物店的行程,停留多长时间”都已明确标出。

  伍忻说,他们去选购特产的地方是很正规的,没有假货,当地政府经常来这里检查产品质量和价格。他们去的专营店面积不大,大约100多平米,店里各项商品分类很清楚,中国游客挑选起来很方便,而且服务人员都是华人。进店购物之前,地陪导游明说,自己会从中得到返点,大概是1%到2%,有时则会拿到2%到3%的回扣。

  团里的人对“返点”并不特别反感。伍忻觉得,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判断能力,如果觉得商品不实用、不适合自己,肯定也不会买。伍忻说,导游在做讲解时,也会做一些当地特产的介绍和推荐,一般介绍东西的特点、适合的人群,并没有把某件商品说得特别“邪乎”。他们团里的人后来去机场免税店,发现原来在专营店里买的东西,价格和免税店相差不多。在自由活动时,他们还自己去过酒店附近的小超市,对比价格后发现,专营店里的商品价位确实并不高。

  2

  路过茶叶专卖店顺便喝杯茶

  一次,伍忻和老伴在峨眉山旅游,在从一个景点到另一个景点途中,路过导游亲戚家开的“茶叶专卖店”,露天摆着几张坐椅,导游邀请大家到亲戚家顺便喝杯茶,歇歇脚。游客们也都很乐意地下了车,每人都免费品尝了这里的茶水。有几位游客觉得茶的味道确实不错,就买上一两、二两;但大多数游客都是喝完茶就走人,并不“买账”。伍忻说,自己属于那种“脸皮子比较薄”的人,而且喝了茶以后,确实觉得味道不错,他就买了这里的茶叶。他知道导游请大家喝茶的“意图”,但觉得导游没有强迫大家去买茶叶,大家如果觉得好就买一点茶叶,算是“做一点人情”。

  (下转D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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