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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两股东回应闹翻

内蒙君正称“未分配利润”与蚂蚁金服有分歧;蚂蚁金服回应其为负

2015年01月0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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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苏曼丽)针对天弘基金股权纠纷,6日晚间,内蒙君正发布公告称,增资扩股前的未分配利润归属问题与蚂蚁金服之间有分歧,对于天弘基金“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目前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书面文件。蚂蚁金服昨天回应称,关于未分配利润在签署增资协议之时已有明文约定。

  内蒙君正:国有资产要重新评估

  在签署合作协议之后,内蒙君正开始进行最后的内部审批流程,公司会计师提出增资扩股前必须明确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归属,但遭蚂蚁金服强烈反对,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无协商解决余地。

  此外,内蒙君正提出,天弘基金是国有控股企业,此次增资扩股实质是由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民营绝对控股企业的经济行为。2014年6月30日内蒙君正发出《关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函》,并向国资管理部门紧急汇报。内蒙君正在咨询天弘基金之后,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目前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书面文件。

  蚂蚁金服:未分配利润为负

  针对内蒙君正所说的未分配利润,蚂蚁金服昨天表示,2014年1月20日,各方签署的《增资与认购协议》明确规定,“公司向投资方承诺并同意,除了本协议所拟议的事项以外,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直至新营业执照颁发之日,未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集团公司均不得采取向集团公司的股东宣布或支付任何利润分配或其他分配的行为。”

  “这一条款也就是明确规定:自协议签署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未经蚂蚁金服同意,天弘基金不得进行利润分配。”蚂蚁金服认为。

  同时,蚂蚁金服表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依照《公司法》规定,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此外,蚂蚁金服表示,截止到2015年1月6日,蚂蚁金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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