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5:书评周刊·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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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莉迪亚·戴维斯

“碎片化的现实要比完整的故事更有趣”(2)

2015年01月1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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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04版)

  谈主题 “我会检视几乎一切事物”

  新京报:你的早期作品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关于孤独的。为什么孤独对你来说是个重要的主题?

  戴维斯:我想大部分作家都更经常在受到困扰而非快乐的时候去写作。快乐经常是可以被分享的,或者说它是一种稳定的、令人满足的状态,所以在快乐的时候我们会去做别的事,可以与他人一起做的事;而写作并不是一件很容易被分享的事。写作对我来说早已成了一项习惯,我在对任何事情产生兴趣的时候都会试着把它写下来。如果一种情感状态——例如孤独——会以任何方式让我感兴趣,我就会去书写它。或者另一种表述方式是,我会检视、思考几乎一切事物,如果孤独这个主题有任何层面是我未曾预料的,我会去思考它,也极有可能会把它写下来。我不会积极去找我要观察和思考的新东西,我的方法是永远对新想法、新印象保持开放。

  新京报:你作品的另一个特色是你经常从一个极为局限的视角来写的,你对展现其他角色的动机与思考不感兴趣。

  戴维斯:大多数时候我不想做一个全知全能的作者。我想我的这一类作品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它们不是非常“小说化”的(fictional)。我早期的东西比较像小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作品越来越非小说化。我也喜欢去思考他人的头脑中在想些什么,他们的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但在写作中,我习惯于待在原地,猜想和推测别人的想法,而不愿意创造一个完整的人、并假装我知道关于他的一切。

  新京报:这样做有什么根本的原因吗?

  戴维斯:我不是很清楚。一个更传统的作家可能会说,“那个角色完全攫取了我,我觉得我理解了关于他的一切。”但我总是觉得碎片化的现实要比完整的故事更有趣,我宁愿去描写那个坐在阳光下的男人,他的头上盖着一片纸巾,这让他有那么一会儿看起来很好笑(这个男人坐在离戴维斯和记者桌子不远的地方)。我觉得记录这个细节要比虚构一个不那么有趣的人生更好玩。我特别珍视像这样的现实片断,我觉得它们常常要比我自己的虚构创造更有价值。我想这是我写作的一个大致的演变方向。当我开始写的时候,我根本无法预计到这种变化。

  新京报:你认为这种变化是怎样发生的?

  戴维斯:我想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在你年轻的时候,你不知道在写作中都有哪些可能性,你只知道你知道的那些东西。然后你看到了其他的可能性,于是你的写作也随之发生变化。我们之前谈到了拉塞尔·埃德森对我的影响,我记得我那时是极为享受写那样的小说的。我那时写的东西都是非常“小说化”的,尽管它们更短、更奇特,但它们都是虚构出来的,我很享受创造它们的过程。但我想我现在不会再回去写那样的东西了。

  谈文体 “最吸引我的都是风格朴素的作家”

  新京报:你小说的文体特色极为鲜明,大卫·伊格斯(Dave Eggers)认为你是“当今在世最具个性的散文文体家之一”。我想这体现在每一个故事的集中性、准确性,你对于朴素或平淡的语言的偏好,你对于声音和节奏的极大关注等等。这种文体风格是怎样形成的?

  戴维斯:这一点不太好确定。我知道最吸引我的作家都是风格朴素的作家。但另一方面,这同样的朴素性又可以在最雄浑的文本中找到,例如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比如,莎士比亚著名的“生存还是毁灭”(to be or not to be)全都是单音节的词,未经修饰,却传达出一种极大的紧迫感。而《圣经·诗篇》中那句“是的,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Yea, though I walk through the valley of the shadow of death)也同样是朴素而有力的。不过我在读到更抽象、更优美(lyrical)的语言时也会很享受——例如英国诗人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作品中那复杂的句式和丰满的语言就让我很感兴趣。在一些故事中我尝试过用一种更华丽的语言写作,但后来我发现我又会把它们改掉,改为一种更简单的语言。究其原因,可能又要回到我们之前所谈到的那种对于“矫饰感”的抵触。

  新京报:在谈论文体问题时,我很感兴趣的还有你的句子结构。在有些故事(例如《拆开来算》)中,你的句子很长,而有时你的句子又是短小而破碎的。你怎样决定选用哪种句子结构?

  戴维斯:我并不会有意识地去决定使用什么样的句子结构,而是会针对故事的本质不同来做出反应。我的故事常常是一个处于特定情绪中的角色的独白,句子的特点则会由具体的情绪和叙事者的性格来决定——就像在生活中,我们说的话也是视我们的情绪变化而改变的。不过的确,我会注意平衡不同节奏与特点的句子,但这也是依据直觉来判断,并非刻意为之。

  新京报:你还是一个法语文学译者,你翻译了福楼拜、普鲁斯特、莫里斯·布朗肖和米歇尔·莱利等。为什么会对这些作家感兴趣?

  戴维斯:他们每个人对我的吸引力都是不同的。事实上,你提到的每个作家都是出版社邀请我来翻译的——除了莫里斯·布朗肖之外,我想是我向出版社推荐了第一本书(注:此书是《死刑判决》,有中译),之后出版社又找我翻译了剩下的那些。这些作家的共同点是,他们对于那种特别具有表现力的语言(expressive language)的能量与局限都有十分清醒的认识,他们写作时都带着一种强大的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而这和我本人的看法是一致的。当然他们每个人都很不同。我想到最后我在普鲁斯特的语言中沉浸得最深,感觉与他最为亲近。但就连这一点也很难说,事实上我在翻译布朗肖和莱利的时候他们都还在世,我和他们都保持过通信,有过密切的交流。

  谈写作 

  “在笨拙的、不合语法习惯的

  语言中也存在某种美感”

  新京报:在你开始写一个故事的时候,你是否就已经知道它会是什么样子?

  戴维斯: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我的许多故事都很短,有的只有一两行,在这些情况下,我确实知道那就是我想要的全部。在另外的一些故事中,我并不总是知道这个故事要怎么结尾——我可能知道故事的主体是怎样的,但我不知道最后的结尾是什么。有些故事会让我吃惊,因为我事先以为它们会很短,或许只有一段话,但后来我发现我想要放进去的东西比那多得多,故事变得越来越长。而且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我更喜欢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的那种感觉。

  新京报:你能具体说说那些让你吃惊的故事吗?最开始很短,后来变得越来越长的那种。

  戴维斯:我能立刻想到的一篇是《卡夫卡做晚餐》,我一开始预计这个故事只有一页纸的篇幅。后来我想要在故事中放入更多卡夫卡本人的语言,因为这个故事是从卡夫卡本人的视角来讲述的。如果卡夫卡要开口说话会是什么样子?卡夫卡是我最仰慕的作家之一——我突然意识到我不想去编造太多他的语言,所以我去找了他给米莲娜的书信集来读。我想是给米莲娜的,又或者是菲丽丝?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注:是给米莲娜的信)。我想知道的是当卡夫卡给朋友写信、或是对她们说话时,他的语言是怎样的?我发现这些信件中有太多美妙的语言了——有时候我在工作时会是非常系统、非常全面的,全面到让人痛苦——为了写这个故事,我把那些信中所有我喜欢的句子都抄了下来。之后我发现那些句子我全部都想用!为此,我必须去构建一个足够长、足够复杂的故事,让我有机会把这些句子都放进去。所以这个故事中的大部分语言都是卡夫卡本人的语言,而其中最好的语言都是卡夫卡本人的语言。

  新京报:你觉得语言的美感是你写作时最大的关注点之一吗?你认为你在自己的散文中想要实现的是什么呢?

  戴维斯:是的,语言的美感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但是这种美感既可以来自典型的优美的文词,也可以来自奇怪的、笨拙的文体。我认为在那种笨拙的、不合语法习惯的语言中也存在某种美感,或者说,也可以存在美感——我们必须懂得去聆听它。前几天我刚刚学到了一个新词(我总是不断发现新词汇):"mausolean"(大而阴森的)。我这几天一直在欣赏这个词,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重复这个词。它是“mausoleum”(陵墓)的形容词形式,这个漂亮的、相对长的词指的是一个相当阴森的事物。我从前不知道这个词的形容词形式可以用来形容某种阴森的、看起来像陵墓的东西。那么,从音韵的角度来说,它并不是一个典型的优美的词——它的美感来自它的力度和专门性。我期待着用到这个词。但是说实话,语言的美感并不是我最关心的事。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的作品可能会是优美的,但会是空洞的。除了语言的有效性之外,我最关心的还有我对于我的写作对象情感反应的力度,我创造的角色是否有趣,我对于人类心理与情绪的观察是否有趣。

  新京报:不写作的时候,你喜欢做什么?

  戴维斯:我喜欢动物(包括昆虫),很喜欢和动物玩。我喜欢和朋友聚会,喜欢弹钢琴、听音乐、旅行。我还喜欢学习新语言(中文很难!),坐火车,读书。哦,我还喜欢给花园除草,包括整理砾石小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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