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亮被指向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贿送35万股勤上光电股票,分析称所获4000万扶持资金或被收缴
新京报讯 (记者刘溪若)本周四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被控受贿4000万的案件在深圳受审,其中上市公司勤上光电牵涉其中。据媒体报道,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李旭亮被指向李兴华贿送35万股勤上光电股票;作为回报,公司获超过4000万元的科技专项资金。
业内看来,去年12月,勤上光电先是遭证监会调查,而后发布退市警示公告,如今原董事长又被指行贿,可谓是“雪上加霜”。针对此事,昨日新京报记者向公司方求证,但截至发稿未有回应。
李旭亮去年已辞职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7月份,李兴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去年1月,李兴华被开除党籍。
据公开报道,在8日的庭审现场,李兴华被指接受多家公司现金、干股共计4000多万元人民币,行贿名单中就包括上市公司勤上光电原董事长李旭亮。
根据起诉书,二人在2007年年中相识,此后李旭亮向李兴华贿送了35万股勤上光电的原始股。该公司于2011年年底上市成功,以发行价每股24元计算,李兴华获得的股票价值达到840万元。
此外,李旭亮还被指将广东晶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约33%的股份以及70万元的现金送给了李兴华;而作为回报,李兴华则拍板通过了勤上光电向科技厅申请的多个科技扶持项目,帮助公司共获得科技扶持资金4245万元。
据了解,李旭亮在去年6月的时候已经宣布离职勤上光电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位,但仍然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个人持有上市公司24.5%的股份,加上其妻所持股份,接近30%的比例。
昨日,新京报记者多次拨打勤上光电证券部电话,但截至发稿前均未有人接听。
4000万元扶持资金或被收缴
该案件被曝光之后,上市公司获超过4000万元扶持资金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通过行贿的资金是否会被收缴,对公司是否会产生影响,均引发了热议。
“具体资金怎么处理,要看公诉方(检察院)进一步提起诉讼,经过法院最终调查定性而决定。”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如果最终经过调查,认定公司不具备获取转向资金的条件,完全是依靠特殊的行贿关系所得,最终会被收缴;但如果经过认定,公司本身符合申请资金的条件,可能只会收缴部分资金。
在此事之外,作为LED照明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勤上光电这家来自东莞的企业,自2011年末上市以来一直风波不断。
2013年3月,因存在大量关联交易,勤上光电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次年5月,调查结果公布,该公司存在信披违规和否认关联交易等行为,被警告和处以罚款。
去年6月,包括李旭亮在内的4名高管集体离职,引发行业震动;同年12月1日,公司对外公告再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2月12日晚间,12家深交所上市公司集体对外发布退市风险警告,勤上光电又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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