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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低保”,村干部竟理直气壮

2015年01月18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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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克扣村民“低保”涉嫌贪污、受贿罪,不过,媒体曝光那么多个案,真正受到刑事追究的个案并不多。

  低保是国家对困难群众的一种救助方式,然而陕西省凤翔县横水镇南光耀村村干部,把困难群众当成“摇钱树”,要求每户困难群众办低保要给予500元左右的好处费,并在国家给予村民的危房补助款中,收取1500元的“回扣”。(1月17日《华商报》)

  南光耀村村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连民众救命钱和危房补助款,也敢“咬”下一大块,这让人感到了现实的冰冷。而在精神和物质上,对那些急需得到救助的家庭来说,则无异于雪上加霜。

  然而,事件经媒体曝光后,涉事村干部却理直气壮。面对记者关于其收取办低保好处费的追问,村干部陈某回答说:“这是村民自愿的,正准备退还”。如果事件不被曝光,会有所谓“准备退还”吗?

  更不可思议的是,村委会克扣国家给予村民的危房补助款,居然还端出了一套堂而皇之的理由:“村务开支较大,办公经费不足,已无法维持村子两委会正常运转”,于是村委会开会决定每户截留1500元。真是荒唐至极。

  此外,对于民众质疑村主任陈某也享受低保,陈某说,“自己名下并没有领取低保,低保都在家人的名下。”这显然是在狡辩,按照规定,低保是以户为单位的,“生活条件比较好”的陈某,其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吗?

  村干部克扣村民“低保”的事情屡次被曝光,但一些地方为何照干不误。按照法律,克扣村民“低保”涉嫌贪污、受贿罪,不过,媒体曝光那么多个案,真正受到刑事追究的个案并不多。把村民“低保”当唐僧肉,说到底还是违法成本太低了,不确立克扣“低保”必追刑责的预期,恐怕这样的蚁贪之恶还将继续招摇过市。

  □印荣生(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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