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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贝娜之死”为何变成了利益交换

2015年01月1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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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栏

  在华谊和姚贝娜家人看来,擅自成立“姚贝娜光明基金”是贬低了姚贝娜捐赠眼角膜行为的道德价值。对于良善的社会而言,利益交换不应该支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善良、尊严、平等这些良善社会最重要的价值观,都不应该通过利益交换来获得。

  最早知道姚贝娜的名字是因为1月15日晚上有人在网络发布消息说她因乳腺癌去世。辟谣之后的16日,姚贝娜在深圳北大医院离世。17日,同行爆料称,“有记者伪装进入太平间”拍摄姚贝娜遗体(实际为进入临时手术室,拍摄眼角膜摘除)遭到家属反对,继而引发各方对道德的“话题性”讨论。

  “姚贝娜之死”背后的“利益交换”

  “记者伪装”进入临时手术室拍摄之所以被爆料、被争论,究其原因无非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爆料者自认为遭受不公,愤而爆料;一方面是旁观听者深受刺激,认为“伪装者”损害了死者的尊严。爆料记者说:原来和移植眼角膜的医生姚晓明约好了提供信源,不料对方被“某晚报”搞定,承诺对方独家,自己被抛弃了。

  而17日上午,深圳晚报登出已同其他基金会联合设立“姚贝娜光明基金”的消息。其中联合的相关公益组织里还包括为姚贝娜摘除眼角膜的医生姚晓明的“晓明眼库基金”。让人不得不怀疑:移植医生姚晓明“背信弃义”与“某晚报”的合作,也许是因为某晚报投入了更多的资源,与移植医生姚晓明合作成立“姚贝娜光明基金”以及为姚晓明提供募款的宣传。

  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利益交换不仅仅是让交换者贪腐更多的钱、买更好的车、住更好的房子,甚至已经侵蚀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切事情都以利益交换为导向,如果对方能给出足够多的利益,资源的掌握者甚至可以出卖一切,大可以出卖“矿山”、“国家工程”,小甚至是移植医生接触器官捐赠者遗体的便利都可以拿出来交换。

  人为了达到一个目标而不择手段的行为,之所以容易遭到社会的批评,是因为我们做的每一件事,在做这件事情的同时,也是在表达和传播针对这个事情的态度和价值观。

  “姚贝娜光明基金”撇不清利益交换

  “好死不如赖活”是很多中国人的生存信条,“讨口子还嫌馊稀饭”是一部分公益人的心态。前者的极端化表现就是为了生存可以放弃对价值观的思考,后者的极端化表现是只要公益人的行为穿着“公益慈善”的外衣,就占有了天然的优势,继而忽略对人尊严的保护。

  虽然姚医生表示,自己与进入太平间拍摄的记者无关,但在华谊公司和姚贝娜的家人看来,“姚贝娜光明基金”是移植医生姚晓明和某晚报“利益交换”的结果,也许他们不是不接受“姚贝娜光明基金”的存在,而是不接受移植医生姚晓明和某晚报把“姚贝娜光明基金”当作谋利或达成某种目的的工具。所以,华谊公司在声明中把这些行为定义为“各种令人不齿行为”。将“姚贝娜捐赠眼角膜”视为可以彼此作利益交换的商品,这种做法是对善举的歪曲和不合适的社会评价——损害的是姚贝娜作为一个逝者应当得到的尊严和尊重。

  在华谊和姚贝娜家人看来,擅自成立“姚贝娜光明基金”是贬低了姚贝娜捐赠眼角膜行为的道德价值。这个行为,无疑潜在地消费社会公民的善良美德。

  利益交换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商业交往中的一种工具。今天,我们这个社会面临的很多问题,是因为大家不仅仅把“利益交换”当成一种工具,而是把“利益交换”发展成了我们社会生活的价值观,很多人把 “利益交换”当做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原则,甚至在慈善与公益领域也是如此。

  对于良善的社会而言,利益交换不应该支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善良、尊严、平等这些良善社会最重要的价值观,都不应该通过利益交换来获得。究竟是什么样的价值观应当主导我们的社会和公民生活,这才是需要我们整个社会持续和深入展开讨论的问题。

  □才让多吉(公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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