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2002年已有着袍要求,北京律协去年再出具通知;现实中绝大多数案件律师仍只着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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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其三名负责人因涉非法经营罪在朝阳法院受审,4名代理律师均着律师袍出席。此前,在“网络大谣”秦火火案、王老吉和加多宝纠纷案等案件审理时,代理律师也选择穿律师袍出庭。不过,与之相比,在绝大多数案件庭审时,律师仍旧只愿着正装而非律师袍。
2002年,全国律协便已制定相关办法,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
去年9月,北京律协又出具通知,表示计划在2014年年底前在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铁路中级法院、东城区法院和门头沟法院进行律师着袍出庭试点,并将于2015年在全市各级法院推开这项制度。
但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通知在推行中并不顺畅,在上述试点法院审理的案件中,鲜少见到有代理人着袍出庭。朝阳法院一名法官坦言,法院对律师如何着装并没有要求,根据审判经验,一般在代理关注度高、预计媒体出席率高的庭件时,律师才穿正式的律师袍出庭。
律师 关注度高案件出庭会着袍
2014年4月11日,“网络大谣”秦火火案的庭审现场,其代理律师孙晓洋着一袭黑色律师袍出席庭审,在律师袍前襟,有一条深红色的领巾。而这已不是她第一次着律师袍出庭,2012年代理南勇受审案时,她也穿了律师袍出庭。
对于这种正式的着装方式,孙晓洋曾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对于律师出庭的着装没有什么硬性的规定,律师自主选择是否穿律师袍出庭,“一般开庭律师着袍的不多,只有在重大案件公开审理和媒体报道时才穿。”
一直以来,冬天,律师们出庭一般都穿正装,但颜色、款式不一,有的男律师会穿夹克,女律师着套装;夏天律师们则以衬衫为主,女性多为连衣裙。
但近年来,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关注度较高、庭审对外直播的案件中,越来越多的律师着律师袍上庭,比如上周五的口碑公司案,去年审理的王老吉和加多宝纠纷案等。
制度 有着袍要求但无处罚措施
据了解,早在2002年10月18日,司法部批准了全国律协制定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和《律师协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提出,为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规范律师出庭服装着装行为,增强律师执业责任感,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
对此,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刘凝说,律协作为行业协会,其制定的要求只是倡议性的,并非强制规定。采访中,多名律师也表示,尽管律协有此要求,但实际出庭时,穿律师袍的不多。
此后,2011年6月28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出台《律师庭审考核办法》,要求从次日起该区注册律师出庭统一穿律师袍。不过,律师着袍出庭的仍然极少。
据媒体此前报道,门头沟区推出律师穿律师袍开庭试点时,曾宣布将律师着装出庭与律师的业务考核挂钩。但若不穿律师袍是否有相关处罚措施,门头沟区司法局律师科科长陈琪表示:“这个没有。”
法院 法院对着装没要求只建议
2014年初,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开庭时,因代理律师出庭着装不规范饱受争议,北京律协会长张学兵表示,律协正与法院沟通,开展出庭必须着律师袍的试点工作。
同年9月,律协出具“关于2014年度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北京市律协与北京市高院确定在全市推广律师着袍出庭,计划在2014年年底前在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铁路中级法院、东城区法院和门头沟法院进行律师着袍出庭试点,并将于2015年在全市各级法院推开这项制度。通知称,律师出庭服装及徽章每套价格400元,其中律师袍每套380元(含领巾)、徽章每套20元。
但新京报记者发现,这条通知在实际推行中并不顺畅。在三中院去年底至今开庭审理的案件中,鲜少见到有代理人着袍出庭。2014年12月,“琼瑶诉于正抄袭”案庭审,控辩双方十余位律师中,只有原告的两位律师着袍出庭。东城法院审理的“房祖名容留吸毒案”中,其代理人也只是穿西装出庭。
“感觉只在一些观摩庭,有影响力的案件庭审,律师都比较重视,会穿律师袍,大概占八成。”朝阳法院的一名法官坦言,法院对律师如何着装并没有要求,根据审判经验,在代理关注度高、预计媒体出席率高的庭件时,律师一般穿正式的律师袍出庭。
另一位中级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为体现严肃性,法院也只能是建议律师着袍出庭,规则、考核等则由律协制定。
■ 观点
“律师着袍很难强制规定”
“(通知)到底是不是硬性规定?我认为规定必须有罚则,否则就不是强制规定,也很难强制规定。”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介绍,目前还没有听说哪个律师因未着袍出庭受到了处罚。
易胜华说,实际操作中,很大部分是因为“不方便”,比如大部分律师是乘坐公共交通出庭,拿着厚厚的案卷、笔记本电脑已经很沉,再背上厚重的律师袍挤公交、地铁,不现实。其次,400多元的律师袍要自己购买,对于一些小县城的律师有些贵。此外,天气原因、没有更衣室等均是制度难推行的客观原因。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刘凝认为,律师着袍出庭不应成为强制性规定,而应以提倡为宜。刘凝表示,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律师行业有自律性的管理和运作的方式,绝大多数律师并不希望这种强制性规定出现,“北京一年40多万起案件,冬天冷夏天热,都要求律师着袍出庭,肯定会带来不便。”
不过,采访中,多名律师表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希望能够穿体现律师鲜明特点的服装出庭。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说,在一些由非律师代理的民事案件审理时,通过律师袍便可以将律师和非律师区分开来。比如“琼瑶诉于正案”中,原告三名代理人,两名执业律师着袍,即体现出另一位是普通代理人;“口碑互动案”中,辩护人席坐了5人,其中4名着袍者是律师,另一位便装男子是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
■ 建议
律师袍改为“工装”更方便
易胜华建议,律协为了统一律师对外形象,促使律师对庭审重视可以理解,希望规定更多从实际出发。“从大部分律师呼吁来看,还是呼吁改革律师袍,使这身制服不仅可以作为出庭服装,也可作为工作服装。类似于检察官制服。或降低律师袍的制作购买成本,允许一些偏远地区律师可以有便宜的渠道制作律师袍。”
刘凝说,希望法院为律师提供更衣室等,促使越来越多的律师愿意着袍出庭。“法院应该提供方便到什么程度,律协和法院有不同的看法,统一则需要一定时间。”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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