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违法,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与他人通奸
据新华社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十八届中央纪委原委员、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梁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梁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与他人通奸。
梁滨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梁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与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履历
梁滨
山西孝义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1990.08—1991.08太原工业大学党办主任兼校团委书记
●1991.08—1992.12太原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
●1992.12—1994.07共青团山西省委副书记
●1994.07—1996.07共青团山西省委书记
●1996.07—1998.03山西省忻州地委常务副书记
●1998.03—2000.09山西省忻州地委书记
●2000.09—2001.10山西省忻州市委书记
●2001.10—2003.01山西省朔州市委书记
●2003.01—2006.10山西省副省长
●2006.10—2008.05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
●2008.05—2008.06河北省委常委
●2008.06—2015.01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据新华网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