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作法院工作报告,收结案同比均突破10个百分点;司法体制改革首次独立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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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2014年,北京全市法院收案结案达到历史新高,全年收案465106件,结案448246件,同比双双突破10个百分点。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94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占到了12.7%。
昨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将司法体制改革单列一个篇章,这在历年的报告中尚属首次。报告分别从多个方面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阐述。
职务犯罪
审结294件307人获刑
报告统计,2014年北京法院全年收案465106件,同比上升10.6%,结案448246件,同比上升10.9%,收案、结案数量均达到历史最高。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2908件,对24764人判处刑罚,对10名公诉案件被告人、1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在这些刑事案件中,全年共审结294件职务犯罪案件,对307人判处刑罚,其中就包括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案、湖南省原政协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等一批知名大要案。而对于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全年共审结1367件,对750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网络造谣等危害范围大的犯罪,法院通过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审理了涉案金额26亿余元的朱梓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全国首例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的“秦火火”案。
“民告官”案
行政机关败诉占12.7%
报告显示,全市法院去年全年共计审结行政案件15930件,同比上升55.2%。法院通过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对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12.7%。
慕平介绍,通过召开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等,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也就是俗称的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得以提升,有的区县法院已经达到60%。
此外报告指出,去年北京高院统一管理全市法院违纪线索,确保违纪线索得到逐条核查处理,全年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件9人。同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监督等,查出六大类30个问题。
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
把审理权裁判权交给法官
【报告摘录】经最高法院批复,市高级法院选择了部分法院的审判庭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一是以法官员额制为基础,提高法官选人标准,减少法官数量,增加法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探索组建适用于合议庭、独任制的不同模式的审判团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二是减少院庭长对案件的行政化审批,推行院、庭长办案,建立主审法官会议、审判长联席会议等机制,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三是加强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规范审委会对具体案件的讨论,探索建立科学的审委会委员产生、履职、考评机制。四是规范审级监督关系,在审判工作中,减少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行政化管理,明确改判、发回重审标准。
【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按照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去年中央确立了第一批7个试点,第二批11个试点,今年年底全国范围内都要开始改革,北京虽然没有列为试点,但据我了解到北京已未雨绸缪,在一些审判庭已经开始试点。
这些试点,归根到底就是改变法院行政化运行的模式,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的办案责任者,就是“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按照司法的规律,把审理权、裁判权交给法官,但是法官要承担责任。相比于法律体制改革、人财物统管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不牵扯其他部门,但也要全方的统筹布局,比如建立法官责任制后,如何透明公开,避免司法腐败。
成立知识产权法院和跨区划人民法院
跨区划法院摆脱地方干预
【报告摘录】 2014年年底,成立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托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新成立的法院全面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一是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下探索改变按照行政区划确定案件管辖范围,对一些案件实行跨区划集中管辖,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二是突出了主审法官、合议庭的主体地位,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各自的职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三是对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了法官员额。四是成立了由资深法官、律师、法学等专家组成的法官遴选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任了一批专业水平高、审判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解读】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所谓跨区划集中管辖,根源就是为了摆脱地方行政力量的干预,比如北京成立四中院后,过去告区县政府的行政案件,都是由普通法院管理,但以后就都完全到跨行政区域法院。当然在北京这种直辖市,跨区划的感受并不强烈,但试点的意义就是要摸索出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下,探索改变按照行政区划确定案件管辖范围,人财物如何运行,为下一步司法改革的全面铺开总结经验。
■ 对话
慕平:增加诉前调解应对案件“爆棚”
案件大量增加,法院如何应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昨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会通过繁简分流、诉前调解等方式来进行应对。
新京报:今年将要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提出行政机关“一把手”应出庭应诉,北京此前在这方面有所尝试,接下来还有什么打算?
慕平:北京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涉及政府的案件,很多区县的领导基本上都带头出过庭,接下来还会继续推进。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政府主要领导人如果带头出庭,能更好增加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倒不一定每个案子都这样,但现在这么做确实很有意义。
新京报:法院工作报告提到案件量达到历史最高,立案改革又提出将立案审查变成立案登记,会不会使案件“爆棚”?
慕平:案件会进一步增加,但对法院而言,在立案后的审理过程中实行繁简分流,简易、标的额少且争议不大的案件,尽量多用简易、速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复杂案件则要认真把每一个程序都要走到。同时还增加诉前调解,绝大部分民事案件还是可以通过调解,并不一定都要靠诉讼。
新京报:去年知产法院、四中院成立时都实行了员额制,本来就案多人少,定额后更少,还能忙得过来吗?
慕平:本轮司法改革正在进行试点,法院将来都要陆续实行法官员额制,一个法院有多少法官员额是相对固定的,那么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就要对审判方式、审判人员的管理方式进行调整。也就是说,法官虽然减少了,但辅助性人员增加了,让法官有更多的精力集中于审判,事务性的工作由辅助人员办。
新京报:报告中提到了落实陪审员倍增计划,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慕平:陪审员代表人民群众。不能只让司法机关决定审判,一定要有群众参与,这样审判结果既符合法律,又能体现民意。但同时不能让陪审员在一个法院,或者审理一类案件时间很长,形成固定思维。通过增加陪审员数量,再随机抽取,以落实司法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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