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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告区政府 区长出庭应诉

平谷一村委会认为该村一亩地被错划给养殖基地,起诉区政府;区长称出庭重点在于总结行政教训

2015年02月01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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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在一起村委会起诉区政府的案件中,平谷区区长姜帆作为被告法定代表出庭应诉。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1月30日,一起村委会状告区政府讨要土地所有权的案件在平谷法院开庭审理,平谷区区长姜帆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据介绍,因认为政府将本属于自己村的一亩地划给了别人,平谷王辛庄镇大辛寨村委会将平谷区人民政府告上法院。

  村委会因一亩地起诉

  这是本年度平谷区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当日上午,除了原告,平谷区各委办局的一把手也来到现场旁听。区长姜帆和两名代理人一起坐在了被告席。姜帆带着一摞资料,边听边记笔记,全程答辩、质证由其代理人发言。

  大辛寨村委会诉称,2014年9月初,杨先生等人拿着京平国用(2003划)字第18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告诉原告,平谷区政府将该村东平关路东南侧1亩多的土地划拨给北京盛丰行养殖基地使用。但村委会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这块土地一直是本村使用,区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侵害了其土地所有权。为此诉至法院,希望依法撤销涉案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据了解,这份土地使用证由平谷区政府于2003年为养殖基地颁发,划在小辛寨村西北,接壤大辛寨村,这其中接壤的一亩土地出现了争议。

  庭审时区长发言不多

  区政府代理人答辩称,区政府曾于1992年11月根据一家煤炭公司的申请,征用小辛寨村的土地给其使用,后于2003年收回土地,划拨给涉案养殖基地使用,测绘了地形图,履行了审批手续,大辛寨村村干部也进行了指界,确认无误后颁发了这个土地证。2012年曾经进行过一次指界,涉案地块属于小辛寨村。

  区政府认为颁证行为是法律赋予的职权,未侵害原告利益,20多年原告从未提出异议。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经审理,法庭认为大辛寨村委会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

  庭审上姜帆发言并不多,对于其出庭态度,本案的主审法官认为,这次被告还是客观严肃地出席了庭审,发言数量并不代表出庭质量,他们是一个团队,有代理人和区长本人出庭,作为平谷区本年度第一个行政案件,区长出庭既符合相关规定,也代表了行政首长对于行政纠纷的重视。

  【背景】

  平谷“一把手”出庭占九成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平谷区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最高的区县。

  2011年7月,“行政首长应诉制”在北京平谷全面推开,时任区长张吉福开创出庭先例。平谷区政府规定,凡区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涉及诉讼,行政“一把手”一年内必须出庭应诉一次。

  2011年至2014年,平谷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118件,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亲自出庭率达出庭应诉率的93.94%。

  平谷法院负责人介绍,目前平谷区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升。近3年,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下降,2013年的收案数同比下降40.2%,2014年收案数同比下降24.1%。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是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将被法院予以公告。

  ■ 对话

  平谷区长:出席庭审不在于败或胜

  新京报:出席庭审前你做了哪些准备?

  姜帆:开庭前,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了几次会,对案子进行了了解和讨论。当时感觉这个案子,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也有信心胜诉。但是,参加这个案子我也感觉到了,老百姓在我们行政过程中不理解,反复质疑我们证据的合法性,是否完善,是否有矛盾的地方,这都应引起行政机关共同重视,把事情搞清楚。

  下一步,会把这次庭审做成案例,把原告提出的问题给参与执法的人员进行案例培训,也是一种提醒完善行政执法行为。

  新京报:是觉得有把握胜诉才出庭的吗?

  姜帆:败诉的案子也依然会出庭,我第一次出席的庭审当时就败诉了。政府打行政官司败诉更加有教育意义,对全区行政机关都有很好的教育,通过案例的学习会更好地吸取教训。出席庭审对依法行政能力有很大帮助,不在于败和胜。是让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政府机关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来行事。

  新京报:如何避免行政长官出庭走形式?

  姜帆:行政首长出庭,会要求他们把每个案例研究透,在出庭之后,对案例进行收集、汇编,通过行政出庭总结行政中的缺陷和瑕疵,败了吸取教训。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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