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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需担心电商“寡头”问题

2015年02月01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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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判断行业是否存在垄断,最根本的标准在于潜在竞争者能否有效进入。

  近来,淘宝与工商总局之间关于网上售假的交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工商总局相关人士表示,工商总局此前多次和淘宝网沟通,但效果并不理想。“市场占有率决定了话语权,容易造成店大欺客现象。监管部门一定要深入研究,防控系统性风险。”有专家对电商行业的寡头格局表示担忧,但也有业内人士则表示不必担心,认为高度的市场竞争会形成巨头的不断更迭。

  在市场经济中,垄断和寡头无疑会对市场秩序带来影响,因此诞生了作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但从现实的经济生活看,简单地用市场占有率的标准来判断垄断,恐怕很难抓住问题的实质。

  易观智库发布的报告显示,天猫占据了国内B2C市场半壁江山,与京东联手拿下四分之三的份额。2014年9月移动App排行榜上,排名前10位的9个归属BAT阵营,剩下一个搜狗输入法也已经被腾讯入股。按传统标准,这无疑形成了寡头与垄断的格局,然后逻辑的结论就是要进行管制。

  但是,在市场中,影响竞争与垄断,最重要的不是从静态角度来看市场份额,而是要从动态角度看。判断行业是否存在垄断,最根本的标准在于潜在竞争者能否有效进入。如果市场有四五家企业,每家企业份额20%,但潜在的竞争者难以进入,那么,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寡头垄断;如果企业只有两家企业,但潜在的竞争者可以无障碍地进入,那么这个领域就是一个充分竞争领域。按这个标准看,目前电商领域恐怕不能说形成寡头格局。这是一个社会资本可以随时进入的领域。即使是在移动App上,尽管BAT阵营占据了前9位,但App的开发与推广却是没有市场门槛的。每时每刻都有新的App出现。不能排除可能带来颠覆性的App。对于电子商务平台也是如此,尽管目前天猫、京东占据了75%的份额,但新的竞争者仍可以进去,仍可探索新的电子商务模式。

  更重要的是,在电子商务领域,技术进步往往带来新的模式,使过去占据垄断的模式“一文不值”。当年电信业务是一个标准的垄断领域,但微信的出现,使这一业务再垄断也难以维持,微信等移动互联网业务正逐步取代传统短信、彩信业务。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凭借非市场因素禁止市场准入,新的技术、新的模式就可以打破现有的市场格局。过去几年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无论是淘宝模式还是微信模式,都是市场竞争中的产物。

  只要市场准入与退出无障碍,只要非禁即准,那么潜在的市场竞争者就会时刻虎视眈眈,时刻准备进入。这对现有的市场竞争者,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压力。我们与其花精力去解决所谓电商寡头现象,不如花精力去推进市场的进一步开放。

  □匡贤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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