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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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官员瞒报财产当严查深挖

2015年02月08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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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这些官员为什么要瞒报?其瞒报的财产来源是否合法?

  2014年6月以来,陕西省从严管理干部,记者从陕西省委组织部获悉,目前已有71名市县领导干部实现工作地安家,一批未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的干部,被取消任职资格。(2月7日《华商报》)

  官员因为瞒报财产而失去了任职资格乃至升迁机会,实在是“瞒有应得”。陕西省从严管理干部的这一举措,使官员财产公开的约束力和震慑力在一定范围内显现出来。对于公众,最为关心的是,这些官员为什么要瞒报?其瞒报的财产来源是否合法?

  然而,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并没有找到陕西省取消那些瞒报财产的官员的任职资格之后的“下文”,进而,人们不由得不产生疑虑和担心——陕西省对于那些瞒报财产官员的严管措施是否止于取消任职资格?而那些没有获得任用或升迁的官员是否还优哉游哉地待在原岗位上?若果如此,这种严管实在是难言彻底。

  笔者以为,严管干部就应该一严到底。其实,严管干部并不只是组织部门的事,并不只属于干部任用、人事管理的范畴,在发现官员瞒报财产的问题之后,组织部门除了要对官员进行必要的干部任用限制和惩戒,还应该按照程序把官员瞒报财产的问题作为一条违法违纪线索或者一种违法违纪嫌疑移交给纪检部门或检察院,由纪检部门或检察院启动纪律监督、法律监督,对官员瞒报财产一事打破砂锅问到底,进行严查深挖,查明官员瞒报财产的原因、性质、类型、金额,看官员瞒报的财产从何而来,是否包含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收入乃至违法违规的腐败收入,如果官员瞒报财产的背后确实存在着腐败问题,那就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李英锋(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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