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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信息公开“成绩单”,别成自我表扬

2015年02月0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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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没有一个公正的评价机制,也难怪这么多政府部门会罔顾事实,集体“求表扬”;没有严格的追责机制,也难怪许多问题和不足可以任意被掩盖,而不检讨改进。

  岁末年初,各部委、省份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成绩单”首次集体上网晾晒。新华社记者查阅发现,各部委和各省的报告普遍以谈成绩为主,多为列举“机制建设”“基础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成果,自我揭短者寥寥。除了国家民委、国家林业局、审计署、福建省等少数几个部门和省份外,谈问题的很少。有的总结材料完全是自我表扬,甚至还给自己打了90多分。

  虽说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有不少进步,例如预算公开已普遍推开,新环保法进一步推动环境信息公开等等,但总体而言,政府信息公开与民众期待仍有很大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信息公开仍在低水平徘徊。

  去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3)》就显示,55家国务院部门的信息公开透明度指数,仅6家越过60分的及格线(满分100分),及格率1/9,得分最高的“教育部”也仅有65分。31个省级政府透明度指数中,仅7个省超过60分。

  而这些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快速增长,可公民胜诉的情况仍然较少。就在上月,广东省高院披露,广东全省法院2014年受理一审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共379件,申请人胜诉的仅仅占了12%。类似申请人的高起诉率与低胜诉率,在各地都比较普遍。

  在此背景下,如此多政府部门不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弊病,反而为自己的信息公开成绩频频打高分、点赞,这让公众情何以堪!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沦为一纸花哨的宣传单,这实在是件令人悲哀的事。

  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上多炫“成绩”而避谈问题,固然反映出官员美化政绩的冲动,与此同时,它更暴露出,对于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评价,目前仍是行政权单方说了算,缺乏更为中立的考核与监督机制。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评议”,现实中难觅,虽然有少数地方推出了所谓公民给政府信息公开打分的活动,但由受评议者来组织评议,这种评议的公正性几何?至于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更是鲜见。当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信息不公开招来公众质疑和指责,一些政府部门因为信息公开诉讼而败诉,可我们何曾听说,有官员为此而受到问责?

  缺乏一个公正的评价机制,自然会有这么多政府部门集体“求表扬”;严格的追责机制缺位,也让许多问题和不足被掩盖,而缺少检讨改进。

  据悉,针对今年信息公开“成绩单”公布,国务院办公厅严格督查,各部门“交作业”的时间大为提前。不过,信息公开“成绩单”公布,不只需要速度和规模,下一步,得在“质量”上面多下下工夫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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