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案律师接受独家专访,详解“4·9女尸案”庭审焦点;称赵志红不知呼格案已平反,庭审没有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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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呼和浩特市中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内容、被起诉的案件内容是什么?赵志红现在的状态如何?律师的法律援助过程怎样?
2月8日,新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赵志红的辩护律师,来自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的谢飞、张瑞军律师(以下简称“赵案律师”)。
【谈案件】
他知道自己因呼格案才拖了这么多年
新京报:被抓获后,赵志红交代了多少起案件?检察机关起诉了哪些案件?
赵案律师:赵志红当初一共交代了30起案件,但有8起案件没有找到案源和受害人。所以,检察机关共起诉了22起案件,指控的罪名达到30个。
这22起案件中,除了4起抢劫、盗窃案,其他18起案件均为强奸案、故意杀人案。
新京报:判决显示,除了赵志红否认的盗窃金戒指案,法院认定了其他21起案件,你们对此怎么看?
赵案律师:我们对有些案件的判决结果持不同意见。
按照现在的证据标准,赵志红被起诉的多起案件排除不了合理怀疑,是疑罪。
这22起案件,赵志红被指控近30个罪名,我们提出约14个罪名属于疑罪,包括1起抢劫案、4起盗窃案、3起强奸案和4起命案;共涉及9起案件,其中包括“4·9女尸案”。
我们认为这些罪名应该疑罪从无。
新京报:赵志红是否知道该案导致呼格吉勒图被枪决?
赵案律师:他知道有这件事,并且知道因为此事,他的案子才拖了这么多年。
但根据我们与他的接触,以及开庭情况来看,他并不知道“呼格吉勒图案”已平反。赵志红在被关押期间,这个消息一直对他封锁。
新京报:“4·9女尸案”有哪些证据?
赵案律师:这个案子的证据有被告人供述、大量的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检验报告、书证以及尸检报告。
一起犯罪出现两个案件,如果把呼格吉勒图和赵志红的口供除去的话,其他客观证据基本上是一样的,尤其是直接证据。
【谈庭审】
“庭审没有走过场”
新京报:庭审中哪些场景令你印象深刻?
赵案律师:有个场景让我们特别难受。检察机关一共指控赵志红犯了10起命案,有4起命案的受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这些家属的家庭条件非常困难。有一位受害人的丈夫残疾,妻子被杀害后,他独自一人抚养孩子。
他们在现场见到了赵志红,发言时都哭了,但基本都没有痛骂,也没有过激行为。他们越理性,我们越难受。
新京报:受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赵案律师:他们提出来的赔偿金额都不高,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每人约40万或50万元。
他们肯定知道赵志红赔不起,要求赔偿主要是情感方面的安慰。
新京报:你们对这次庭审的总体评价是什么?
赵案律师:法院充分保障了律师权益和被告人权益,能公开的就公开,也邀请了媒体旁听;在涉及隐私的不公开庭审中,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赵志红案的庭审,没有走过场,控辩审三方高度重视。毕竟外界高度关注。
【谈赵志红】
“他透露出求生心理”
新京报:庭审前,你们会见了几次赵志红?
赵案律师:我们分别于2014年12月29日、30日以及2015年1月4日会见了赵志红。在最后一次会见时,我们跟他交换了意见。
新京报:你们在交换意见时,赵志红说了什么?
赵案律师:他思路非常清晰。他认为,自己被抓获时,公安机关只掌握了部分案件,他自己供述了很多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案件,其中交待“4·9女尸案”是立功表现;而交待有些案件属于自首。
我们告诉他,他的想法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成立的。他也接纳了我们的意见。在法庭上自行辩护时,他也没有再说立功和自首的事。
新京报:在三次会见中,他是什么态度?
赵案律师:他一开始说得少,当他信任我们后,我们对照起诉书将每一起案件过了一遍。他说,盗窃金戒指那起案子不是他做的;他还对一起被指控的强奸案有异议。他说,当时,他并没有强迫那个女人,应该属于通奸。
新京报:你们对于案件的意见是否统一?
赵案律师:在“4·9女尸案”上,我们有一些不同意见,认为这个案子属于疑案,应该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做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赵志红一直承认这个案子是他做的。但在会面时他没反对我们在庭审时提辩护意见。
新京报:庭审中,关于这一点,赵志红是否提出不同意见?
赵案律师:没有。我们怕他对此有意见,在法庭上和我们形成对立意见,不利于庭审进行,所以将“4·9女尸案”的辩护放到了最后。
但他也没有对此提出意见。
新京报:会见和庭审过程中,你们对赵志红的印象怎样?
赵案律师:看他的案卷和所做的案子,与现实中判若两人。他脑子很聪明,思维清晰。
管教跟我们说,在收到追加起诉书后,他开始不平静、浮躁,睡觉也不踏实,行为有点反常,并一直问什么时候开庭。
我们估计,他被羁押了这么多年,突然收到追加起诉书,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事情要解决了。
新京报:你认为这是什么心理?
赵案律师:求生心理。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他说得不多,基本是对不起,愿意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他说法律的意义在于挽救每一个失足的人。他愿意用劳动创造财富,回报社会,重新做人。这些透露出来的都是求生心理。
新京报:会见和庭审中,赵志红有没有提到家人或者其他人?
赵案律师:没有。我们还问过他,开庭的时候要不要通知家人,他犹豫了半天,说不要。
【谈法律援助】
“没有受到任何牵制或压力”
新京报:你们什么时间接到的法律援助指定,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赵案律师:我们在2014年12月18日正式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并于当天复印了卷宗。22起案件,一共30多册卷宗,每册至少100页。其中“4·9女尸案”有3册卷,每册约200页。
2015年1月5日,呼市中院开庭审理赵志红案,我们共组织了5位律师阅卷,元旦都没有休息。期间,法院组织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控辩双方交换意见。
新京报:赵志红本人为什么没有委托律师?
赵案律师:按照法律规定,羁押人员可以通过看守所申请法律援助,他一直被羁押,可能对这个程序不了解。按照规定,如果本人未委托律师,家属可以代理委托。但赵志红的家属也没有请律师。
新京报:赵志红对法律援助有抵触情绪吗?
赵案律师:他没有抵触,对我们的准备工作和辩护工作都很认可。
2014年12月29日,我们第一次去会见他。他说:“你们对我的案子很熟悉,也很认真。”我们知道这是得到他的信任和认可了。
新京报:与本人委托律师不同,外界对法律援助可能会有一些看法,比如会认为是“命题作文”。你怎么看?
赵案律师:我们代理这个案件,会比对待其他案件更认真,坚决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不能说赵志红罪行累累,就不保障他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有疑义的部分,依法能够减轻罪行的部分,我们都提出来了。除了上面提到的约14项疑罪外,我们还提出来6项能够依法减轻罪行的内容,包括杀人案件和强奸案件中,赵志红有主动坦白情节,有部分抢劫案件构成了未遂。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没有受到任何牵制或压力。
■ 追访
原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
赫峰:民警曾抗压做笔录
庭审中,赵志红一直承认“4·9女尸案”是自己干的,昨日,当年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赫峰说,“在这个案子上,赵志红还挺诚实的。”
赫峰介绍,2005年赵志红被逮捕后,主动供述该案是他所为,后来警方多次讯问,赵前后口供一致,没有翻供。
“他杀了那么多人,犯下了那么多命案,承认了,心里也就坦然了”。赫峰分析道。
作为多年来一直推动呼格案再审的关键人物,赫峰表示,呼格案进展到现在“堪称完美”,既为呼格平反,又让赵志红服法。赫峰表示,当年确实是警方办错案,但后来也是因为警方在赵志红案上的专业,发现并纠正了这起错案。当年赵志红交代“4·9女尸案”后,公安系统内部迅即启动了复查程序,“如果没有公安在赵案上细致、扎实的证据,也不可能有今天的结果。”
他介绍,当年赵志红专案组是顶着压力办案,其中一个民警给赵志红做笔录时,曾经有人说,“这个笔录你不要做了。”但这位民警未予理会。
呼格母亲
尚爱云:他这是罪有应得
昨日,呼格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赶赴法庭,坐在庭审现场的最后一排见证了赵志红案的宣判。过程中,老两口表情凝重。
宣判结束后,夫妇俩走出法院大门,尚爱云放声痛哭。
2005年,赵志红被捕后,主动供述呼格案其实是他所为。正是源于赵志红的供述,李三仁、尚爱云夫妇走上申诉之路,一走就是9年。
赵志红的死刑审判结果,尚爱云认为,他这是罪有应得,“竟然犯下了十多起命案”。
对于有网友评论,呼格案之所以能够平反,呼格的家人应该“感谢”赵志红。尚爱云对此不太认同,“感谢说不上吧,毕竟这个案子原本就是他干的”。
但尚爱云说,赵志红庭审时,一直都承认呼格案就是他所为,“我佩服他还算是一条汉子,不像有些人,敢做不敢当。”
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从呼格案到赵志红案:追凶19年
●1996年4月9日 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62天后,法院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
●2005年10月 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疑犯赵志红在呼市新城区一家幼儿园被抓获,他向公安机关交代了“4·9”案。
●2006年3月 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牵头成立“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复查该案。
●2006年11月28日 呼和浩特中院对赵志红案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了“4·9”案。庭审时,赵志红当场指出检方没有公诉“4·9”女尸案。法官没有当庭判决,宣布休庭。赵志红也被羁押至今。
●2007年11月 新华社记者汤计完成第五篇内参,呼吁案件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案”。引起中央的重视,最高法从内蒙古调阅“呼格案”案卷,直接关注该案。
●2014年11月4日 内蒙古高院表示,呼格吉勒图案正按程序复查中,何时启动再审要视复查具体情况决定。
●2014年11月20日 内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图案复查已经结束,正式进入再审程序。内蒙古高院经过申诉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
●2014年12月15日 内蒙古高院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表示,内蒙古高院将全面查找这起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2014年12月16日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2014年12月17日 原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被带走调查。
●2014年12月30日 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2015年1月5日 停审9年后,赵志红案在呼和浩特市中院再次开庭。赵志红本人及其家属均未委托辩护人,呼市中院为其指定了律师。因涉及个人隐私,部分案情法院未公开审理。
●2015年1月20日 呼格父母向内蒙古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控告内蒙古公检法系统当年呼格案的办案人员。1月22日,内蒙古检察院相关领导登门回应,将依法按照程序调查,会依法严厉追究。
●2015年2月3日 呼格父母领到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2015年2月9日 呼和浩特市中院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其中,判决认定“4·9案”系赵志红所为。
新京报记者 周清树 实习生 李骁晋 呼和浩特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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