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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真凶赵志红判死刑

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四项罪,作案21起;不知“呼格案”已平反

2015年02月1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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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被告人赵志红在庭审现场。当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显示,赵志红是“呼格案”的真凶。新华社发

  详见A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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