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风生
杞县自来水公司这种把民众当作“肉票”,一再绑架公共利益的“绑架式”维权是不可取的。此次停水事件应成为彻底解决矛盾的契机,而其中损害公共利益行为更该被追责。
就好比夫妻离婚总会伤害孩子一样,河南杞县自来水公司和当地政府之间发生矛盾,却殃及普通民众,全县停水整整一天,直到昨日15时才恢复供水。
杞县自来水公司在《致杞县用水群众的公开信》中,详细地诉说了自己与当地政府之间的“仇与怨”。主要有两点:一是县政府对新水厂的建设不管不问,从2008年至今,连建设用地问题都没解决;二是县政府挪用了国家补贴的污水专项建设资金,导致自来水公司无法支付农民工和设备供应商的应得款项,引起农民工和供应商围攻水厂。因而被迫“停止运转”。公开信里尽表自己的“无奈”,矛头直指当地政府个别官员“不作为”甚至“胡作非为”。
稍稍往前回溯,可以发现这种“双方扯皮,民众受苦”的戏码在2011年就上演过,媒体以“杞县停水已超1个月,官方扯皮百姓受苦”为题做了报道。同样因为建新水厂的事,双方扯皮,导致多个居民区停水超过一个月。
原来,“此仇此怨”并非“新仇”。上一次的旧怨得不到妥善的解决,总会像一枚隐藏的定时炸弹。只可怜当地民众,莫名其妙地一再成为“肉票”,深受“被绑架”的苦恼。
虽说自来水公司在公开信里声声控诉,但事件真相究竟如何,纠纷双方谁是谁非,还有待进一步的查证和还原。不过单从自来水公司同当地政府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纠葛长期得不到厘清,也可以看出,当地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从这点来看,自来水公司控诉其“不作为”,也许不是空穴来风。
跳出双方撕扯不清的纠纷来看,杞县自来水公司这种把民众当作“肉票”,一再绑架公共利益的“绑架式”维权是不可取的。无论是自来水公司还是当地政府,都是城市公共服务链条的一个环节,服务公众应是他们的基本底线。自来水公司不可罔顾民众利益,把公共利益当作与对方“撒气”的筹码;而地方政府,也不应该看着民众一再饱受停水之苦而不及时解决问题。
虽然从广义上来讲,这种“绑架式”维权之风的盛行,也许是正常解决方式受阻的结果,但这样洞穿社会秩序底线的纠纷解决方式,让更多的人“陪绑”,无论怎样都应该被谴责。
不论如何,此次停水事件应当成为彻底解决矛盾的契机,而其中损害公共利益行为更该被追责,不能让民众因为双方“掐架”而无辜躺枪。
□阿曼(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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