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评
日前,中央巡视组2014年第三轮专项巡视涉及的8家中央企业反馈情况公布完毕。观察8份央企的巡视反馈,违规经商、利益输送、权色交易等成为“巡视清单”中的关键词。这其中,形式多样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可谓央企通病。
“市场化制衡”之药不能停
对于国企来说,要加快完善市场化的制衡机制,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引入外部股东。只有这样,不同的利益主体才会为了保障自己利益而形成有效的制衡。
如果是个别企业出现“利益输送”等问题,可能是个人职业操守的问题;但如果已成为“通病”,这就需要反思国企的内部治理机制。
从体制机制上看,国企出现的这个问题,根源在于内部人控制。管理层依托内部管理的优势,极易损害股东权益。尽管过去几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国企经济指标有比较大的改善,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还远未解决。这不仅需要“专项治理国企领导人亲属经商办企业”,更需要把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摆在突出位置。
第一,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表现在其公益性上而不是其内部治理上。这是国有企业内部治理上需要明确提出的一个理念。由于股权的不同,国有企业有着与私营企业不同的定位,这就是它更加注重于公益性,是用来改善社会福祉的。而在内部治理上,私营企业成功的做法,同样可以在国有企业中使用。对此没有什么特殊性。当然,也有人对国有企业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内部治理持怀疑态度,但只要按着市场决定的要求,改变政府对国有企业管人、管事的微观干预,国有企业是可以形成有效内部治理机制的。
第二,加快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客观地说,单一股权下很难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这方面就需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引入外部股东。只有这样,不同的利益主体才会为了保障自己利益而形成有效的制衡。从这个意义上说,需要鼓励利益博弈,需要强调不同股东为保障自身合法利益而“斗争”。
第三,加快完善市场化的制衡机制。防止内部人控制,防止部分董事以及经理层靠山吃山,关键是要有公开透明的市场化的制衡。比如在经理人的选聘上,就要打破国有企业-政府官员的旋转门安排,国有企业的经营层全部实现市场化。如果这一旋转门不打破,恐怕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现象就难以根除。
当然,改革势必触动利益格局。巡视组这次毫不客气地点名央企,使这种利益输送曝光于天下,形成了可改革的态势。下一步,应“宜将剩勇追穷寇”,专项巡视的力度要加大,也要加快建立真正的市场内部治理机制。
□匡贤明(学者)
国企纪检机构如何做好“看门人”
目前央企纪检体制的改革已经启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也正在落实。有必要通过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激活央企纪检机构的活力。
央企的纪检监察制度不可谓不健全,无论是集团还是下属公司,均配备有不同层级的纪检监察机构。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也往往有着周密的安排与部署。遗憾的是,这些机制、体制的设计,似乎并没有完全起效,层层滤网之下,部分央企的腐败依然一再刺痛公众的眼睛。
如何实现有效监督,使得纪检监察机构真正成为央企“看门人”,确实值得深入探究。
有论者指出,央企现有纪检干部多承担了诸多与本职不相干的其他事务性工作,而国资委系统也已落实了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专司纪检监察的制度。客观而言,“专司”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纪检干部“专务”,但仅有“专司”,并不能保证纪检工作的独立性,更不能对央企内部的腐败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仍需辅以自上而下的制度性力量,比如上级纪委的授权与约束,还有对所监管央企在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疏离。
诸多案例显示,若无独立,则不可能产生有效监督。目前,有关央企纪检体制的改革已启动,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也逐步强化,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也正在落实。相信经过这样的改革,央企内部的纪检监察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除此之外,还有必要通过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激活央企纪检机构的活力。一方面,应该尽快建立与央企领导人员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问责,健全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责任链条。不能只分享央企红利,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更不能以身试法、监守自盗,使全民的资产成为“内部人”肆意蚕食鲸吞、自肥分肥的禁脔。
另一方面,还要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央企内部的利益输送何以猖獗?关键就在于很多资金、项目的配置高度封闭,一般公众很难一窥究竟。这些年来,一些央企往往以国家利益为借口,拒绝公开信息,而一旦有了公开,哪怕是很粗略的公开,公众也能够拨草寻蛇,从中觅到猫腻。而央企纪检机构也会在范围、尺度越来越大的信息公开中,及时介入调查,充分落实监管责任。
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央企责任重大。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央企反腐败的布局中,纪检监察机构理应首当其冲,责无旁贷,理直气壮地代表国家与人民,充当好“看门人”的角色。
□胡印斌(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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