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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效应”下的大法官

2015年02月1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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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与媒体》
作者:理查德·戴维斯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2014年6月
定价:45.00
《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
作者:琳达·格林豪斯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1年7月
定价:28.00

  法官与媒体的关系,素来是一个十分微妙的话题。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与媒体的关系更是千丝万缕。

  风趣的比喻:尸体与验尸官

  2008年6月12日,美国《纽约时报》驻最高法院记者琳达·格林豪斯(Linda Greenhouse)宣布即将告别记者生涯,前往母校耶鲁大学法学院讲学。一批报道最高法院的记者同行前来为她饯行,告别招待会安排在最高法院西会议室,七位大法官带着最高法院的一帮工作人员莅临祝贺。首席大法官罗伯茨风趣地说,评价格林豪斯的工作,“就好像是询问尸体对验尸官有何意见”。

  的确,作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茨的一言一行都是格林豪斯的报道对象。在长达三十年的《纽约时报》驻最高法院记者生涯中,格林豪斯一共发表了近三千篇署名新闻稿,涉及最高法院的判决与日常运作,乃至大法官之间的个人关系。1998年,她还因此荣获美国新闻界最高奖普利策奖。

  三十年间,格林豪斯结识了十余位最高法院大法官,并与几位保持着良好的个人关系。其中,她最熟悉的莫过于1970年进入最高法院的布莱克门大法官。布莱克门一生的荣辱,都与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最著名的堕胎案判决(罗伊诉韦德案)紧密相连。就任大法官不久,他就遭遇了这起意见分歧巨大、引发美国“文化战争”的大案。作为该案的主笔大法官,处于自由派和保守派双面夹击之下的布莱克门大伤脑筋。经过一番考量,他从隐私权出发,认为妇女有权控制自己的身体,在怀孕初期可以自由堕胎。

  堕胎案判决让布莱克门名满天下,大量报道也随之而来。据美国学者理查德·戴维斯在《最高法院与媒体》一书中统计,从1968-2007年的四十年间,在《纽约时报》所有关于最高法院的报道中,布莱克门的出现频率将近27%,高于同一时期的任何其他法官(包括首席大法官,而且布莱克门1994年就退休了)。戴维斯认为,布莱克门是在有意识地通过接受采访,提升个人的媒体形象。他将大法官的这种行为与后果称为“布莱克门效应”。

  的确,布莱克门几乎是他那个时代最乐意接待记者的大法官,在任职最高法院的最后十年里,他曾数次接受电视台采访,希望展现最高法院和大法官更为人性的一面。而且,布莱克门还曾私下给著名记者斯科特·阿姆斯特朗和鲍勃·伍德沃德提供材料,方便他们写作揭露最高法院内幕的轰动性著作《最高法院的兄弟们》。最为有趣的是,布莱克门甚至客串大导演史蒂文·斯皮尔伯格执导的历史题材电影《断锁怒潮》(Amistad),本色出演最高法院早期大法官约瑟夫·斯托里。

  但是,戴维斯也认为,布莱克门之所以特别受《纽约时报》青睐,主要原因在于他与“时报”记者琳达·格林豪斯关系密切,因为其他任职时间更长、撰写判决意见更多的大法官,在“时报”上出现的频率反而不及布莱克门。而且,布莱克门在其他报纸上出现的频率,远远比不上“时报”的报道力度。

  当然,格林豪斯之所以如此眷顾布莱克门,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布莱克门乐意接受采访,另一方也是因为格林豪斯希望以自己的报道,促使保守派与中间派大法官向自由派迈进。大法官们的判决和意见越是倾向于自由派,格林豪斯的报道就越正面,她的肯定与鼓励,与大法官的开明程度成正比。有人利用她的姓名,将报社记者与大法官之间的这种关系,称为“格林豪斯效应”(Greenhouse Effect),与英文的“温室效应”一模一样。如果将外界的鼓励比作阳光,能够滋润大法官“生长”, “格林豪斯效应” 还真与“温室效应”有几分相似。

  “格林豪斯效应”:向左转的法官更多

  那么,“格林豪斯效应”或者说大法官身上的这种“温室效应”是否真的存在呢?到底有多大解释力呢?根据美国学者(Lawrence Baum)的实证研究,保守派进入最高法院后,向左转的比例,远远高于自由派进入最高法院后,向右转的比例。也就是说,多数法官进入最高法院后,会日趋开明,确实会受“格林豪斯效应”的影响,布莱克门就是典型的例子。(所以,“格林豪斯效应”又可以称为“布莱克门效应”。)

  在布莱克门进入最高法院之前,一心想要扭转最高法院方向的尼克松总统,曾两次提名任命来自南方的保守派法官,却因资历背景原因,未获参议院通过。布莱克门自然也是保守派联邦法官,只不过来自中西部,而且是尼克松任命的首席大法官伯格的儿时同学、好友和婚礼上的伴郎。由于两人都来自明尼苏达州,州内有人称双城的明尼阿波利斯和圣保罗,于是新闻界便笑称他俩是最高法院内的“明尼苏达双子星”。然而,这两位从小一起长大的明尼苏达双子星,却在最高法院分道扬镳。除了不满意首席大法官的管理方式外,最大的原因在于,布莱克门越来越倾向于自由派大法官一边,并成为《纽约时报》这样一些新闻媒体的宠儿。美国学者认为,布莱克门在首都华盛顿的任职经历、在最高法院面对的新问题、与同事的日常相处,以及新闻媒体的鼓励性报道,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他的法律观,使他成为后世所知晓的布莱克门大法官。

  布莱克门逝世后,受其家人委托,琳达·格林豪斯利用大法官留下的个人材料,继续写作了几篇报道,并完成了布莱克门的传记(台湾和大陆地区都有中译本行世)。格林豪斯与布莱克门之间的关系,堪称记者与大法官相互合作,实现彼此期望的典范。理查德·戴维斯《最高法院与媒体》一书的英文标题正是“大法官与新闻记者”。戴维斯也认为,大法官与新闻记者之间,确实存在所谓的“格林豪斯效应”。但他并未详细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绝大多数的媒体人都是自由主义者,尤其是像《纽约时报》这样面向知识阶层的大报,驻最高法院记者几乎个个都是希望推动社会进步的理想主义者。他们乐意看到最高法院促进民权进步、实现男女平等、同意同性结合。他们的这种趋向,也与报纸的读者对象密不可分。一般而言,愿意读《纽约时报》的人,受教育程度都比较高。对待性与婚姻问题的态度,也相对开明。据美国学者统计,受过研究生以上教育的美国人,认可同性性行为的比例高达75%,而受大学及以下程度教育的人群,认同这种行为的比例则只有51%。因此可以说,《纽约时报》记者的趋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读者群体倾向所决定的。

  第三权力与第四权力联手

  在琳达·格林豪斯之前,《纽约时报》历史上还出现过另一位著名的驻最高法院(和司法部)记者:2013年去世的安东尼·刘易斯。与格林豪斯一样(格林豪斯毕业于哈佛女校拉德克利夫学院),刘易斯也是哈佛本科毕业,不同的是,他没有继续深造(像格林豪斯那样,再拿一个法学学位),而是直接投身新闻界,并两次获得普利策奖。刘易斯开创了美国法治新闻的新领域,除了大量的报道外,他还写作了几部影响颇大的专题著作,涉及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问题,以及最高法院历史的两起重要判决(沙利文案与吉迪恩案),目前都有了中文译本,而且很受读者欢迎。

  在负责报道最高法院期间,刘易斯也与大法官们建立了良好的个人关系,并采访过多名大法官,还曾与大法官共进午餐。鲍勃·伍德沃德等人出版《最高法院的兄弟们》,披露最高法院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后,刘易斯还曾写书评,批评此书的做法,为最高法院大法官辩护,认为书中有很多不实之词,不可相信。刘易斯不再负责报道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里负责公共信息的官员,还给每位法官发了一份备忘录,告诉他们刘易斯即将离开。刘易斯与大法官之间的关系,也间接印证了“格林豪斯效应”。

  当然,并非所有的法官,都受“格林豪斯效应”影响,有些法官对此并不以为然。比如安东宁·斯卡利亚,他是最高法院出名的保守派,刚进最高法院的那些年,对媒体和记者非常不友好,认为他们充满自由主义者的偏见。他批评媒体过多地以结果为导向,来评述最高法院的判决,几乎忽视了法律的推理过程。但是2005年后,他的态度明显好转,开始频频接受采访、在电视和社交场所露面(有人认为他是想当首席大法官),并与曾任《华盛顿邮报》记者的琼·比斯丘皮克(Joan Biskupic,当时是《今日美国》记者)建立了不错的个人关系。比斯丘皮克后来成为斯卡利亚的传记作家,并为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首位女性大法官奥康纳写过传记(这两部传记也有中译本)。

  在斯卡利亚的社交圈中,就有一位著名报人:曾经掌管《华盛顿邮报》的传奇女子凯瑟琳·格雷厄姆。正是由于凯瑟琳的鼎力支持,初出茅庐的年轻记者鲍勃·伍德沃德(和搭档卡尔·伯恩斯坦)才得以顶住各方压力,深挖水门丑闻,将全国人的注意力集中到白宫和总统身上,最终将尼克松拉下马。在《最高法院的兄弟们》一书中,伍德沃德等人还详细记述了最高法院接手水门案,否定尼克松行政特权的内部经过。

  在西方世界,新闻媒体被誉为第四权力,“水门事件”以及随之而来的司法审判,充分显示了第三权力(司法)与第四权力联手的巨大力量,它们相互配合(当然还有国会的弹劾压力),将世界上最有权势的总统赶出白宫。而理查德·戴维斯的这部《最高法院与媒体》,则详细分析了这两种权力之间的微妙关系,感兴趣的读者千万不可错过。

  □胡晓进(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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