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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购买烟花需登记身份

摊位量以及备货量双下滑;一次性大量购买需登记身份证信息,行为异常、精神异常购买者将被拒绝

2015年02月1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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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双井家乐福西侧熊猫烟花销售点,市民正在挑选羊年烟花。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羊年烟花昨日开售,一次性大量购买烟花需登记用途、燃放时间、地点以及购买人身份信息。今年烟花爆竹总备货量约31.5万箱,市内的烟花零售摊点量也大幅缩水,5年来首次跌破1000处。

  市内零售商仅剩两家

  据介绍,羊年烟花爆竹从昨日开始销售到正月初五零时结束,销售期比往年缩短10天。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缩短烟花销售时间是与烟花经销厂商充分沟通的结果,此举符合烟花销售逐年“冷静”的态势,也符合减少烟花燃放污染的要求。

  在“八项规定”和“减少污染”的双重压力下,各烟花公司今年继续大幅减少备货量,今年全市烟花爆竹总的备货量31.5万箱,品种数共计831种。经销商烟花备货量比去年减少近一半。此外,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内烟花零售商也仅剩两家主力竞争,熊猫烟花与逗逗烟花。燕龙烟花今年将业务转向非零售方向。

  今年市内获批的烟花零售摊位也继续缩水,全市只有942处零售摊点,比去年减少200多处。烟花销售网点从2011年起实现了5连降。

  大量购买市民最好提前预订

  昨日中午,记者在北京双井家乐福西侧停车场的熊猫烟花销售点看到,羊年烟花新品全部摆上货架,陆续有市民询问何时能购买及价格。

  据了解,今年的烟花销售高峰为腊月二十八到除夕。虽然销售时间减少,但燃放时间不变,依然是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

  烟花销售点负责人李先生称,根据往年经验,第一天开卖询价的比较多,除夕当天购买扎堆,建议市民提前一到两天购买。“今年销售时间短,大部分摊位怕压货,所以备货减少。”他称,如果有大量购买需求的市民最好提前来预订,除夕当天再搬回家稳妥又安全。

  昨日,记者在摊位上看到一则通知。根据公安部门要求,销售点不能向精神异常、行为异常的人员销售烟花,如果一次性购买五箱以上烟花或短时间内少量多次购买烟花的人员,需在销售点登记购买用途和燃放时间、地点、购买人身份信息等。各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每个烟花销售摊点不定期检查巡视。除夕、初五、正月十五三个重点日的重点时段派专人看守。

  李先生表示,摊点配备了专职消防安全员,“看到不正常情况就及时给派出所打电话,这也是反恐的要求。”

  ■ 探访

  今年花炮价格与去年持平

  昨日,城区爆竹摊点陆续开始销售,广渠门、双井附近的爆竹摊均已开门销售。

  “价格和去年持平。”广渠门家乐福门口的爆竹摊销售人员称,今年花炮价格不变,种类也依然是鞭炮,组合礼花等。小型花炮价格在10元至40元之间,挂鞭的价格从20元浮动至200元均有。

  至于初五停售,该销售人员表示会影响销售,但将服从安排,并建议有需要购买的市民提前储备,“初五之后摊子就拆了。”

  12日晚,羊年烟花开售之前,市安监局执法总队对城区部分烟花爆竹摊点进行了夜查,主要内容包括摊点销售准备情况、安全消防措施是否完备等。

  据介绍,前晚石景山区某零售店中,存在值守人员未佩戴上岗证,以及人员未经过培训的情况。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称,未经培训的人员值守爆竹摊,可能会不清楚码高、间距等要求,发生意外也不知该采取何种应急措施,此种情况必须整改。

  海淀区的一个零售店则出现了无人值守的情况,“各摊点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该负责人随后联系摊主,并对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

  新京报记者 黄颖 实习生 刘思维

  ■ 保障

  烟花销售点须亮明证照

  昨日北京迎来羊年烟花爆竹销售的第一天。北京通州、东城、朝阳、房山等工商分局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展开检查,核对货物和进货单据,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具有防伪标签,网点必须亮明证照。

  昨日,通州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一家位于南关附近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拿出烟花爆竹监管台账,逐一核对现场悬挂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信息,同时对网点内的各种烟花爆竹与进货单据记录进行核准比对,并看烟花爆竹上是否有防伪标签、产品标识,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工商人员介绍,没有销售网点没有问题,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两名工商执法人员也要分别签字,其中一份交给销售网点留存,另外一份带回工商所存档备查。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悬挂《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正规销售网点购买,查看烟花爆竹外包装的防伪标识,一旦发现有人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或销售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行为,可随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新京报记者 廖爱玲

  通讯员 裴新军

  烟花燃放政策变革

  ●2005年 将禁止燃放调整为了限制燃放,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7时至24时,全市五环路以内可燃放

  ●2006年 国务院明确将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七类部位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2012年 北京新增建筑工地、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筑物、停车多燃放空间小的平房密集区、居民小区等8类禁放区域

  ●2014年 规定出现空气重度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停止向销售点配送,网点停售

  ●2015年 市内烟花零售摊点量5年来首次跌破1000处,销售期比往年缩短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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