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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过度包装”,立法需“升级”

2015年02月23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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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春节期间,新华社记者走访发现,今年市场上的礼盒包装越加简约,许多礼品穿上了透视装,市民选购起来不仅放心明白,也让走亲访友不再“礼轻盒子重”。(2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

  消费品包装,豪华不再,是一个可喜的变化。它体现了商品向实用性的回归,折射了全社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新风气。

  但是,豪华包装渐次退场,并未意味着“过度包装”礼品的销声匿迹,商品过度包装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我们对各种春节礼品,只需稍加“解剖”,便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比如一些“拼盘式”的礼品篮,因为“篮子”的用料多为人造革和制造较为讲究,而变得身价不低;春节期间探亲访友,许多人都拎着大礼盒礼包,而打开这些礼盒礼包,往往发现,里面的商品其实很少;一些本已膨化的商品,其包装空隙率仍然较大。

  2010年4月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至今已近5年。应该说,《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在遏制包装的奢华之风上,功不可没,或者说起到了“削尖”的作用;但对处于“豪华”之下的过度包装,杀伤力仍显不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一方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我国商品包装的相关立法,使遏制过度包装的“尚方宝剑”更锋利。比如,有的国家规定,对非纸制包装和不能满足回收要求的包装征收包装税。有的国家规定由商品生产者负责回收商品包装,通常可以采用押金制的办法委托有关商业机构回收包装。为便于回收,生产者会主动选择使用材料少、容易回收的包装设计。

  另一方面,要强化对法规的执行,使之以看得见的方式落地,产生应有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例如,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相关部门应当组织专项执法,鼓励消费者举报,严打节日礼品过度包装行为。

  总之,摒弃节日礼品以及更多商品的“过度包装”,依然任重而道远。

  □印荣生(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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