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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受审 换下“号服”着便装

最高法、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刑事被告人、上诉人着装规范,北京各法院审理基本实现便服上庭

2015年03月03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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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房山法院,三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受审时,均着便装出庭,不再身穿看守所识别服受审。通讯员 吴明慧 摄

  新京报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号服”出庭受审。

  昨日,北京市高院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后,北京高院在法院系统内部转发了该《通知》,并要求各级法院严格按照《通知》规定遵照执行。

  新京报记者探访一中院、朝阳、东城、顺义等法院了解到,在昨天的庭审中,各法庭均在执行“被告人着便装审理”的规定。但由于该规定刚刚下发,一些看守所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很多在押人员由于夏天被采取强制措施,并没有合时节的便装。考虑到保暖性,这些被告人还是身着棉袄号服受审。

  多位基层法院法官及法警表示,由于客观原因,实现全部身穿便服受审还需一个过渡期,比如如何准备受审人员的便装以及服装更换场所等。按照审理流程,法院会在开庭前一天通知看守所第二天要提押受审的被告人名单,看守所也会根据这份名单提前做便装准备。

  一中院

  便服增加识别难度 安保上下工夫

  昨日,北京一中院公开审理一起运输贩卖毒品案。两名被告人受审时,均穿着便装出庭,他们称便服是之前由家属送来的。不过,并非所有人都有家人送来衣服,昨日一中院暂看室内,一些等待开庭的被告人还是穿着号服,他们表示在看守所内看电视新闻知道了新通知,不过家里还没送来衣服。

  北京一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王文波介绍,《通知》规定看守所应将穿着正装或便装的被告人移送法院,但目前通知刚刚下达,看守所、在押人员和家属都要有一个适应过程,有些没准备好衣服的还处在过渡期,比如上周海淀看守所已经通知所有羁押在海淀看守所的被告人不再穿号服出庭,但别的看守所还没有。

  至于不穿号服是否会造成脱逃,王文波表示,号服又称识别服,能够方便监管,而穿上正装和便装毫无疑问会增加识别难度,被告人一旦挣脱就能混入普通人群中逃走,只能从其他安保措施上下工夫,比如严格按照最高院的规定,一个被告人有两到三名法警押解,押解过程中使用脚锁等。

  东城法院

  为被告受审备运动服

  昨天,在朝阳法院刑庭、顺义、二中院法院刑庭被告席上,与以往的橘红色、印有某看守所字样的衣服不同,多名被告人均是穿着便装受审。

  一位被控盗窃罪受审的被告人刘某表示,知道有权不穿“号服”受审后,感觉受到了法律对自己的尊重。

  昨日,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均没有穿号服,多数人都身穿看守所提供的崭新的运动服,而这些衣服都是看守所发现他们没有合适的衣服后特意准备的。

  朝阳法院刑一庭庭长藏德胜表示,目前家属没有提供便装的被告人其实不在少数,很多被告人都是穿着看守所统一下发的棉服过冬。所以对于这些没有便装的羁押人员,在规定下发后,他们的着装问题可能还需要看守所来解决。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张媛 李禹潼 

  通讯员 李秀文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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