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6:教育周刊·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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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可分类 回报需公平(2)

2015年03月0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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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学雷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
有委员建议,应从立法上保护民办学校举办者合法权益。

  (上接D05版)

  ■ 进展

  分类管理已进入落地阶段

  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用小资金撬动大回报

  新京报:目前我们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的进程如何?

  马学雷:“分类管理”的提出已有多年,大家也有不同的看法。我想目前对分类管理的争论已告一段落,现在我们面临的是落地的问题。首先是修法以及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这个一年半载之内应该不会完成;还有分类之后政策、待遇的落实,有很多细节上的问题。我认为,未来民办教育者在选择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上,会呈现出一定的倾向,办学历教育的会倾向选择非营利性;培训跟市场走得更近一些,会选择营利性。

  新京报:你怎么看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的难点?

  马学雷:我们借鉴了国外教育分类管理的经验,进行营利性教育和非营利性教育的区分,但历史上我们一直把教育看作是公益事业,要让大家改变这种认识有一定困难。此外,与国外不同的是,中国民间捐资助学的制度和风气有很大欠缺,政府也需要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资助。

  新京报:近两年,政府购买服务日益增多,你怎么评价?

  马学雷:目前,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随之而来的是财政收入和投入的放缓,而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不能下降,所以就要开源,引入民间资本,以政府的部分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同时,民办教育就是从老百姓需求中产生,教育服务更贴近老百姓需求,教育方法等方面也有很多优质的地方,这是有目共睹的。政府购买服务,有利于满足人们对更优质教育的需求,也让政府能够以较小的投入换来较多的回报,比如政府购买学位的投入比建设新学校要少得多,效率也高。北京市教委从去年6月开始购买社会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于中小学校,目前推进得比较顺利,各方面也比较认可。

  新京报:政府购买服务会给民办学校和机构的发展带来什么利好?

  马学雷:除了增加收入,民办学校和机构通过在平台的竞争,可以知道自己的不足,这个参与过程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同时,政府采购是经过招标和严格评审的,一旦中标对社会来讲就是品牌的象征,能够扩大品牌的影响力。所以,民办学校和机构还是愿意参与的。

  ■ 两会提案

  胡卫委员:学校产权归属实事求是界定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教科院副院长胡卫则提出针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提案。

  胡卫呼吁,要直面我国投资办学的现实国情,实事求是界定两类学校的产权归属。

  对于营利性学校,其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及其办学结余的分配权,应按企业模式进行操作。对于没有承诺捐献的民办学校,从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的角度看,应从立法上保护举办者的合法权益,或保留原始投入资产的所有权,或者允许地方政府采取变通方式对于举办者给予相应的补偿或奖励。

  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进入的领域不宜做“一刀切”式硬性规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营利性民办学校进入教育培训领域或学前教育领域没有太多争议。但是否可以进入到学历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领域,仍然没有共识。如果学历教育不向营利性学校放开,那么分类管理的意义和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胡卫认为,不能强制规定现有民办学校短时间内必须在营利性或非营利性道路上进行选择。应允许有一个很长的过渡期,对不同类型学校都要有合适的政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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