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观大势
未来中国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除了继续稳健地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之外,还应加快地方政府举债市场化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债券评级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发现风险、传递及反馈信息等方面功能。
近年来,国内外投资者对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关注度,此前已有多家外资投行机构及国际经济组织发出风险提示,并对我国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做出各种预测。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地方债问题再次成为聚光灯下的焦点,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昨日关于“今后绝大部分地方债要自发自还”的表述更是引发市场热议。
曾几何时,以国债为代表的政府债券是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资产的代名词。然而,百年难遇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在市场投资者眼中政府性债务与风险虽不至于画等号,却也已经密不可分。尤其是此前不断发酵、恶化、反复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更是让投资者对政府性债务保持了高度警惕。在此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
由于我国中央政府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是发行政府性债券的唯一主体,近年来虽已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但地方政府尚未获得真正的自主发债权,中央与地方的隐性担保关系使市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风险未能形成足够重视。直至部分地方政府依靠隐蔽方式举债,甚至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债的事件曝光,市场才开始被滚雪球一样扩张起来的地方债产生了些许恐慌情绪。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于美国及欧洲部分国家对政府性债务的过度透支,我国在相对严格的财政纪律以及政府“有形之手”调控下,债务规模总体可控、债务负担处于合理范围内。这为市场客观看待、认识我国政府性债务问题提供了充足的底气。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地方政府举债机制不健全、中央政府难以完全切断与地方债务的责任关系是未来社会经济中的一大隐忧。对于当前正在进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统计甄别工作,有不少学者及媒体担忧可能出现债务规模“激增”的风险,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
据此前国家审计署报告统计,2015年将有1.9万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到期,同时分别有3198亿元和5995亿元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到期。倘若没有中央政府的鼎力支持,近年来因房地产市场低迷引致土地财政疲态尽显的地方政府,或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当前我国政府采取的“开前门、堵后门”策略对于地方举债机制的过渡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有利于避免债务风险的过快、集中爆发。但还应看到在我国地方债务问题的背后,是成熟债券市场的缺位,导致地方债信息对投资者不透明,容易引发风险过度累积。
一年半之前,美国第五大城市底特律破产事件正是在市场化机制的“无形之手”作用下,并未对普通投资者带来严重冲击。未来中国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除了继续稳健地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之外,还应加快地方政府举债市场化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债券评级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发现风险、传递及反馈信息等方面功能,以价格机制及时预判政府性债务的风险变化,并通过“用脚投票”实现对政府决策的外部监督,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运用,保障政府性债务风险真正可控。
□罗宁(北京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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