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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聚顺和”旧址被认定为文物

位于煤市街144号,创建于清朝末年,曾是果脯名店;旧址建筑曾在2008年进行修缮

2015年03月12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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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煤市街,一位先生从144号店铺门前走过。该处曾为果脯老号“聚顺和”旧址。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新京报讯 (记者陈瑶 李婷婷)昨日,记者从西城区文委获悉,有百年历史的北京老字号“聚顺和栈南货老店旧址”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西城文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认定主要是对老店旧址的建筑进行保护,“老字号”的手艺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与本次的文物认定不能混为一谈。

  大门两侧仍可见浮雕对联痕迹

  老店旧址位于煤市街144号,是一处青灰色门房,外观比两边建筑高出一截,门面中间有柱,两边各设扇形下落门窗。走近细看,墙角处围砖上有不完整的纹路,朱红色的大门两侧可见浮雕的对联痕迹,但字体已辨认不清。

  据了解,聚顺和在上世纪50年代已从该处搬离,旧址现在是一家烟草店。

  “这是宣统年间的老建筑了。”昨日,女店主说,房子是“公房”,属于房管局管理,店铺都是租赁的,清朝期间这里曾是干果铺,后来几经易主,卖过干果、面条、百货等。

  “认定是文物,这个房子就不能拆迁不能动了,门脸也不能变。”该女店主介绍,2008年奥运会时,这个建筑的“门脸”有过一次修缮,换掉了残缺的砖头和旧门窗,但整体风格未变,“还是跟以前一个样儿。”

  该店主还表示,认定为文物后,她的店铺仍可以正常营业。

  将对老店旧址建筑进行保护

  据了解,此次认定由民间提出申请,由区文委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旧址建筑的文物价值进行核定后做出决定。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任何单位、个人都可以提出文物认定申请,政府有关部门会委托专业机构和专家核查,对其历史、文物、科学价值进行评估,根据专家意见来确定结果。

  西城区文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被认定为文物,通俗的理解是就不会被拆迁了。实际是出于抢救北京历史文化资源的目的,对文物本体提出保护要求,必须保持建筑的原貌,不得随意修缮。如有修缮需求,必须由具备文物修缮资质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上报所属文保部门,经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该负责人同时称,此次认定主要是对老店旧址的建筑进行保护,“老字号”的手艺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 链接

  果脯名号“聚顺和”创建于清朝末年

  聚顺和创建于清朝末年,由从山西文水来京的任百川创建,在北京先后开设了三家店铺,其中一家便是位于煤市街144号的聚顺和栈。其最初作为货栈使用,后来发展成为店铺,经营果脯和南北风味糕点。

  二十世纪初期,聚顺和已成为北京果脯名店。1915年,聚顺和的果脯获得美国“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金奖。

  新中国成立后,聚顺和与其他果脯品牌逐渐被果脯厂替代,合并成立了北京市公私合营果脯厂,这也是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的“前身”。

  2014年,聚顺和当选首批“北京老字号”。商标持有者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高管曾表示,最大的愿望是能够迁回原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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