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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和出租车管制当进一步放开

2015年03月1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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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关注全国“两会”系列评论之十二

  把专车和出租车纳入更开放且规范的管制中,如果确实担心出现安全隐患,可以共同探讨更加严厉的准入标准,或者选择一些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进,这才是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做法。

  3月13日,交通部长杨传堂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表示,“为了安全,永远不许私家车进入专车”、“出租车份儿钱不会降”。杨传堂同时提到“改革要讲最大的公约数,企业、平台、消费者都要考虑。我们第一考虑的是消费者的利益,然后才是经营者的利益”。杨传堂此番表态,再次引起了公众对专车放开,以及出租车改革的关注。

  专车和出租车制度怎么改,民众的利益无疑应当放在首位。而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最大的利益无非是“有安全的车可以坐”。目前在许多城市,由于长期存在的出租车行业牌照数量管制,运能供给严重不足。根据统计,北京每天150万人打车,其中只有90万人可以打到出租车,成功率只有60%。打车本身没有任何区分度,因此没打到车的60万人中,可能有马上要去医院临盆的产妇,有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老人,也可能有深夜独自在街头等车回家的女性。在严重的供需失衡下,连最基本的用车需求都无法解决,更不要说什么安全、利益得到保障了。

  北京市有6.7万出租车(这一数字十年基本没有大变化),黑车数量却超过正规出租车,连吉利汽车董事长、政协委员李书福在北京参加两会都不得不坐黑车出门,更不要说普通百姓。这些毫无管理却长期存在的黑车既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却也每天在为那60万打不到出租车的人解决出行途中的燃眉之急。

  要从根本上解决运能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放开出租车和专车的数量管制,最大程度释放运能,然后共同探索安全保障问题。

  对于出租车而言,公司体制可不可以改,牌照数量可不可以大幅度增加,这应都是可以讨论,可以尝试的。既然民众出租车需求有那么大的缺口,就该想办法满足。在许多大中城市,出租车并不是小众交通工具,而是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有准公交的性质,目前过于严格的管理,显然不符合实际。

  对于专车而言,如果给专车平台戴上“镣铐”,只允许租赁牌照汽车上路,必将使专车对运能的改善停留在“杯水车薪”的地步。全国有租赁牌照车辆不超过35万辆,就算全部用作专车,也远远满足不了需要。在美国,对于召车软件,采取的是“企业自律”式监管,仅要求企业对服务车辆、司机、保险及价格进行审查,即简单满足持有商务用车驾照、能提供车管局车况报告、车辆符合州法律保险这三个条件。这种企业认证,政府监管的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把专车和出租车纳入更开放且规范的管制中,如果确实担心出现安全隐患,可以共同探讨更加严厉的准入标准,或者选择一些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进,这才是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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