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北京新闻·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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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安排央企工作 男子索要百余万元

一审被认定诈骗罪获刑12年,不服上诉;二审受审时称“判决书除人名、专业术语外,其他90%都错误”

2015年03月1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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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一中院,魏勇力被带入法庭。其被指控借安排工作解决户口等为名,诈骗百余万元。通讯员 李佳 摄

  谎称可以帮忙在北京安排工作并解决户口,先后多次向多名被害人索要活动费用。昨日,男子魏勇力涉嫌诈骗案在北京一中院二审开庭,对于指控,其均表示不承认。

  此前,海淀法院一审认定,魏勇力于2011年、2013年间借安排工作解决户口等为名诈骗百余万,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魏勇力不服,提出上诉。

  男子被聘用但未获正式任命

  “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局局长助理、人事劳动保障委员会及体改办主任……”一开庭,魏勇力便自报家门。

  不同于一般诈骗犯往往虚构一个高大上的名号行骗,本案中,证据材料显示确实曾有过一个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局,于2009年申请成立,归河南省委统战部管理,聘任张某为局长。2010年后,该局更名为河南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局(下简称发展局)。

  对于魏勇力与发展局的关系,该局局长张某称,他认识魏勇力时,魏自称是国资委职业经理人培训中心副主任,双方合作搞过培训,于是他就聘请魏到发展局人事劳动保障委员会,任局长助理、人事劳动保障委员会及体改办主任,但未正式任命。

  事实上,发展局在北京就只有张某和魏勇力两人,办公地点是魏勇力在万寿路甲4号院找的,当时魏告诉张某说是中央领导批的楼,拿来给发展局白用5年。后来,张某了解到该院其实是租的,而且魏勇力总是冒充一些名头与别人搞活动骗钱,于是赶紧摘牌销毁,并在2012年8月彻底解散了体改办。

  多次向被害人索要活动费用

  而本案的几名被害人并不清楚这些情况。昨日,检察员宣读的证据显示,他们大多有体面的工作,其中一人还是军队大校。他们为了自己孩子或亲友孩子能进入央企,找到魏勇力,几乎每人都花了二三十万。

  其中,最先“上钩”的蒋某的证言显示,2011年3月初,其参加朋友聚餐时,认识了发展局局长助理兼人事劳动保障委员会主任魏勇力,魏说可以帮忙在北京安排工作并解决北京户口。事后他专门到万寿路甲4号的办公地点送了魏勇力一部iPad,希望他安排得快一些。

  蒋某称,2011年9月的一天,魏勇力打电话给他,说可以进铁路或银行中的一个,但需要16万元活动资金。同年10月初,魏勇力又打电话说办理户口需要12万元活动费用。蒋某随后给了钱,但等了一个月也没消息,而魏勇力一直说不要着急,到11月初能安排面试。不过,到了所谓的面试日期,魏勇力又以各种理由往后推。

  为此,蒋某委托律师,要求魏勇力还钱,但魏始终躲着。2012年9月,蒋某报警。

  称一审判决书“90%都错误”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没证据证明魏勇力是否清楚发展局的性质、是否存在,但是他对自己的工作、生活状况及办事能力理应有清晰的认知,尤其是他的所谓任命未经任何审批程序,办公地点也都是独立寻找的,显然有悖常理,可见魏勇力并不关心发展局存在与否,他的头衔只是其为骗取他人信任的手段。

  昨日开庭,对于检察员宣读的证人证言及一审判决等,魏勇力全都不承认,称“判决书除了人名、专业术语之外,其他90%以上都错误”。对于在案证据,则一直顾左右而言他,以至于审判长不得不两次发出警告,“有针对性地发表质证意见,而不是信口开河,想到哪讲到哪。”

  本案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记者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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