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制定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今年已确定318家会议定点单位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近日,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新版《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明确,会议定点场所有权拒绝党政机关提出的超出协议的服务项目和要求。据悉,北京市还将就会议定点如何管理,出台专门实施细则。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318家会议定点单位,其中19家为不安排食宿的“节俭版”纯会议场所。
会议定点场所
不得虚报开会天数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对外发布的新版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和过去相比,该办法更加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明确规定,会议定点场所有权拒绝党政机关提出的超出协议的服务项目和要求。
办法重申,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同时,各地区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
办法强调,党政机关在会议定点场所举办会议应当严格执行定点协议,不得要求会议定点场所虚报会议天数、人数、开具虚假发票等。此外,会议定点场所有权拒绝党政机关提出的超出协议的服务项目和要求。
如果会议定点场所存在违规行为,办法还明确,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五星级酒店等
不再纳入定点场所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财政局了解到,除了财政部的新版规定之外,北京市还将结合实际,针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如何进行管理,另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此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北京市完成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会议定点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318家会议定点单位。
其中,具备接待大型会议能力的39家,具备接待中小型会议能力的260家,只提供会议场所而不安排食宿“节俭版”纯会议场所19家。对于五星级酒店等高档场所,已不再纳入会议定点政府招标采购范围。
据悉,自去年起,北京已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类、二类会议支出标准为每人每日550元,其中住宿费300元、伙食费150元、其他费用100元。三类会议支出标准为每人每日450元,其中住宿费240元、伙食费130元、其他费用80元。其他费用包括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和专用设备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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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定点场所违规行为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
●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
●提供虚假发票
●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查工作
●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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