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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改金“雁过拔毛”,监管不力也须问责

2015年03月23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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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言

  对于危改金被“雁过拔毛”,如果乡镇政府、房管所,以及县级住建机构等工作严密,审查细致,监督不存空白,村组的假报冒领等现象也会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据住建部最新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4年,中央累计安排1191亿多元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危房改造资金被基层村干部非法侵占的情况,国家惠民资金被“雁过拔毛”,民生工程沦为“敛财工程”。

  但就基层危改金腐败乱象的现有成因和表现看,单纯的监督打击村官在这方面的腐败,以及实施村务公开,并不能彻底有效打击或者天然铲除其被“雁过拔毛”、乱领等土壤。

  众所周知,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扶持惠民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危改金的申领,有一套非常严格的审批监管程序,即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首先要通过村组民主评议的把关和公示,没有异议后再报乡镇政府和房管机构审核,乡镇在调查、抽查、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报县级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县级住建部门在调查、抽查后,再在当地公示一定时间,确认没有异议后才最终确定发放扶持对象名单,发放危改金。

  也就是说,如果乡镇政府、房管所,以及县级住建机构等工作严密,审查细致,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事,监督不存空白,村组的假报冒领、随意克扣等现象也会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危改金被假报冒领、克扣等也不可能最终实现。

  包括村干部在内的有关人员骗取、克扣危改金现象泛滥,与其说是相关村干部人员胆大妄为、见利忘义、缺法失规的结果,毋宁说是县乡住建等危改金管理部门监管不力、纵容的结果。就此意义讲,没有或无有效履行职责的监管者,成了村干部等轻易作假冒领或理直气壮“雁过拔毛”克扣危改金不折不扣的“帮凶”。

  在实际中,危改金被乱发、乱占、乱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县级危改金的管理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已经被收买,相关名额已被内定,至于村组乡镇的相关审核公示只是个过程。这种情况更显示出县级住建部门等危改金监管部门的执法犯法、监管不力、监守自盗等问题。这时候单一打击村组干部和实施村组政务公开,显然也更不是堵住危改金“乱流”的关键。

  因此,要想有效杜绝危改金“雁过拔毛”等乱象,有关方面除了直接打击村组干部违法腐败、加大村务公开、有效震慑人心外,也非常有必要加大对县乡危改金监管和审核部门及人员的监管不力,如故意的监管放水、沆瀣一气等进行严肃追责问效。

  □余明辉(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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