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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份子钱”便宜了出租车公司?

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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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言

  政府给每辆出租车每年让利1万元,而每辆车每年降低的“份子钱”,最多为9600元,最少为2400元。对此,人们难免有疑问:政府让利了,为什么没有全部让利于出租车司机?

  南京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降低出租车租赁承包费,根据车型和单双班不同,每月分别下调200元至800元不等。据悉,南京是近年来全国首个下调出租车“份子钱”的城市。

  关于出租车行业的种种争议,多年来从未停歇。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出租车行业的垄断问题,二是“份子钱”的合理性问题。如果说打破出租车行业垄断牵涉面广,一时难以下定决心,那么让“份子钱”趋于合理一些,让各方利益更加均衡一些,总是应该而且可以做到的。在这个意义上,南京市下调出租车“份子钱”无疑值得称道,既能提高出租车司机的收入,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行业内部矛盾,避免“罢运”等不良事件的发生。

  目前南京市出租车“份子钱”为每月6700元至9400元不等,此次下调幅度还不足10%,是否有些“小气”呢?更重要的是,从今年1月1日起,南京市政府停止收取每年1万元/车的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费,实行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简单地说,就是政府让利了,“份子钱”才得以下调。问题在于,政府给每辆出租车每年让利1万元,而每辆车每年降低的“份子钱”,最多为9600元,最少为2400元。

  对此,人们难免有疑问:政府让利了,为什么没有全部让利于出租车司机?有没有通过降低“打的”价格让利于乘客?结果就是,政府让利,出租车公司却搭便车获益。这并不是政府不应该让利,但是,这种让利的结果,应该真正让出租车司机获益,让乘客获益。降份子钱却让出租车公司获益,这算怎么回事?

  因而,这样降份子钱,难免会引发公众质疑。

  江苏省交通厅厅长游庆仲前不久曾表示,将公开出租车“份子钱”。但是,将份子钱公开了又能怎样?严格来说,政府无权让出租车公司降低其份子钱。要降低份子钱,政府只需要取消对出租车行业的不合理收费就可,而出租车公司究竟收多少份子钱是合理的,则应该交由市场调节,其前提就是充分的市场竞争。放开出租车行业管制,份子钱收多少就不再是问题。

  □晏扬(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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