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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有关西弗吉尼亚州的小社区如何应对一场可怕的矿业灾难的故事,125人在这场灾难中死亡,成千上万人无家可归。《正义永不决堤:水牛湾惨案》一书揭示的是:如果法律系统向每一个人开放,法官务实而清明,律师们也愿意以免费或低收费的标准接收疑难案件的话,这个法律系统就是行之有效的。
1 罢工
西弗吉尼亚州是美国非常不起眼的一个州,原为弗吉尼亚州的一部分,美国内战期间,因反对弗吉尼亚脱离联邦政府,愤而宣布独立建州,留在联邦。这个位于阿巴拉契亚山脉南麓的山地州,东靠弗吉尼亚、北连宾夕法尼亚,西接肯塔基和俄亥俄两州,东北角还与马里兰州毗邻;全州既不临海,也不靠湖,是典型的内陆州,平地极少,人称“美国的阿富汗”。
西弗吉尼亚虽然地理条件不太好,但是有一样物产却很丰富,那就是被誉为“黑金”的煤炭。从独立建州至今,煤炭一直都是西弗吉尼亚州的支柱产业,全州的政治、社会活动几乎都与煤炭紧密相关,一部西弗吉尼亚史,就是一部煤炭工人、煤炭工会与煤老板(operators)的斗争史。早期的煤老板占山为王,采取一切手段禁止工人组织工会,阻止地方政府插手煤炭挖掘。他们甚至将自己的矿山以及矿工生活区与外界隔绝开来,不让矿工外出购物;而且,煤炭工人的生产安全没有任何保障,死伤无人过问,外界也很难知晓。
为了争取组织工会的权利,并改善自身处境,1912年春,州内两条河谷(Paint Creek-Cabin Creek)的煤炭工人联合起来罢工,参加罢工的工人多达5000余人,涉及近百家煤矿。由于劳资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罢工最终演变为武装对抗,煤老板雇佣的矿山警卫将矿工们赶出生活区,走投无路的矿工决定武装反抗,双方发生正面冲突,十二名矿工和四名警卫死亡。州长宣布戒严,利用军事法庭从重从快审理罢工者。此后,由于煤老板封锁矿山,又有数十名矿工与矿工家属死于饥饿或营养不良。矿工组织工会的权利,依然没能实现。
2 矿难
直到上世纪30年代罗斯福新政时期,国会通过《全国劳工关系法》,矿工们成立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才最终得到落实。此后,在西弗吉尼亚州,联合煤矿工会(United Mine Workers)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成为调节矿工和煤老板关系的“中间人”:一方面为矿工争取到了更高的工资,另一方面却站在煤老板一边,忽视了工人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会领袖不用下矿井,却拿着高额的薪金、丰厚的津贴和优裕的年金,过着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种安逸、平稳的日子在1968年11月20日戛然而止。那天,西弗吉尼亚州法明顿的一个煤矿发生爆炸,78名矿工丧生,其中19人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漠视生产安全保障措施的煤矿工会难辞其咎。愤怒的煤矿工人抛开工会,开始新一轮的罢工,形成了一场波及全国的煤矿改善运动,最终促使国会通过1969年《煤矿安全与矿工健康法》。这部法律提升了煤矿生产的安全标准,为矿工提供更多的防护措施,并由联邦政府出资补偿身患尘肺病(黑肺病)的矿工。
然而,新的煤矿安全法并不能完全阻止矿难。1972年2月26日清晨,西弗吉尼亚州洛根县水牛湾的一家煤矿发生溃坝事故,该煤矿公司利用煤矸石累积修筑而成的拦污大坝,被大水冲垮,50万立方米的污水废料掀起20多英尺高的巨浪,直奔水牛湾,冲毁了500多间房屋,导致125人死亡、1000多人受伤,4000多人无家可归。死亡者中间,很多是来不及逃命的妇女儿童。
3 赔偿
在矿难频仍的西弗吉尼亚,如何赔偿受伤矿工或矿工遗孀,早有先例可循。根据该州法律,如果死者家属能证明,他们在经济上严重依赖死者的收入,可以获得不超过10万美元的赔偿;如果无法证明这种经济上的依赖关系,所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则不超过1万美元。也就是说,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矿工死亡后,家属可以获得不超过10万美元的赔偿,而因为煤矿溃坝而惨遭不幸的矿工家属(妇女、儿童),顶多只能得到1万美元的赔偿。这样的赔偿标准,显然既不充分也不公平。
但是,面对强大的煤矿公司与强悍的公司律师,缺乏法律知识、惊魂未定的受害者家属,愤怒却又无可奈何。他们四处求助,希望能有律师来为他们伸张正义。可是,本地的律师都与这些煤矿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缺乏与煤老板对簿公堂的勇气。最终一家来自首都华盛顿的律师事务所接过了这个案子,派出一位年轻的合伙人,以风险代理的形式,全力投入其中。经过两年多的较量,最终迫使这家煤矿的唯一股东匹茨顿公司十分不乐意地掏出了1350万美国的赔偿金,同时也为律师事务所挣得了300万美元律师费(其中一部分后来捐给了用于救助幸存者的水牛湾基金)。
4 起诉
代表律师所获得这场胜利的杰拉尔德·斯特恩律师,在《正义永不决堤》一书中详细介绍了他办理此案所遇到的困难以及相关体会。读罢此书,不难发现,在成熟的法治社会,律师绝对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面对势力强大的公司和政府,没有律师的帮助,弱者的权利不过是一句空话;任凭法律如何健全,没有律师,正义同样会决堤。相反,法律越是健全,程序越是规范,就越是需要借助律师的专业知识。
在水牛湾惨案中,若是没有律师的帮助,受害者可能连适格的被告都找不到。发生事故的煤矸石大坝以及附近的煤矿,由布法罗矿业公司负责管理;布法罗矿业公司只有一个股东,那就是匹茨顿公司。匹茨顿公司以经营煤矿起家,后来发展到石油、货运等多个领域,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大型公司,公司总部不在西弗吉尼亚州。而布法罗矿业公司则是当地的一家本土公司。如果受害者选择布法罗矿业公司作为被告,他们的起诉案件将由州法院负责审理,陪审团的所有成员也都会从本地公民中挑选产生。对于雄霸一方的布法罗矿业公司而言,在自己的地盘审理此案,无疑会占尽天时地利的优势,可以说是胜算在握。
杰拉尔德·斯特恩律师深知其中利害,他希望将匹茨顿公司作为被告,以跨州诉讼为由,在联邦法院起诉这家大公司。这就需要证明负责管理煤矸石大坝的布法罗矿业公司不是一家独立的公司,而是匹茨顿公司的一个分部。法律上将这种行为称为“揭开(或刺破)公司的面纱”,也就是通过否认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调查取证,斯特恩律师发现,布法罗矿业公司的文件抬头上就写着自己是“匹茨顿公司分部”,尽管布法罗矿业公司声称曾召开过几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议,但却拿不出相关会议纪要。在斯特恩的追逼之下,匹茨顿公司再也无法躲藏在布法罗矿业公司的面纱之后,只好出来应诉。
证明匹茨顿公司才是适格的被告后,斯特恩成功地让案件摆脱了地方政治的影响,并大胆地提出了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要求。为此,他找来了精神病学方面的专家,到水牛湾调查幸存者的心理状况。调查发现,溃坝事件对他们的心理影响,与广岛原子弹爆炸造成的心理后果十分相似。水牛湾的每一个幸存者都或多或少地具有灾难生还者所特有的几大症状(也就是“幸存者综合征”):死亡记忆及其造成的死亡焦虑、因为自己存活而亲人死亡而带来死亡歉疚和自我谴责、灾难之后的心理麻木迟钝与社交困难。为此,斯特恩要求匹茨顿公司提供数额巨大的精神损害赔偿,以抚慰因这次灾难而遭受心灵创伤的幸存者。如果没有律师出面联络,受害者可能想不到要寻求专家证人的帮助,证明自己的精神受到事故影响;即便他们找到专家证人,若没有律师帮助,法庭也不一定会采信他们的证词。
5 和解
而且,在水牛湾惨案的起诉过程中,若是没有律师帮助,受害者可能也无法证明匹茨顿公司存在主观过错,明知水坝有危险、容易崩溃,却疏于管理。就在水牛湾惨案发生的大约六年前,英国威尔士的艾伯凡煤矿也曾因为煤矸石堆溃塌而引发悲剧。1966年10月21日上午9点多,因暴雨而松动的煤矸石堆,突然像冰川一样分裂开来,引发大规模的山体滑坡,迅速掩埋了附近的一所小学和另外18幢房屋,导致144人死亡,其中包括刚刚开始上课的116名儿童,他们大多年龄在7-10岁之间。由于大量无辜儿童不幸罹难,艾伯凡矿难立即引发了全世界的关注,美国的各大新闻媒体也对此事进行过大幅度的系列报道。为了避免类似惨剧再次发生,美国地质调查局还曾派人调查本国的煤矸石堆,其中就包括水牛湾的煤矸石大坝。当时的调查结论是,这样的水坝有可能因为水位上涨而存在溃漏危险。但是,匹茨顿公司并未重视此事。1967年3月,该公司位于西弗吉尼亚州多拉地区的另一家煤矿,发生污水坝垮塌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公司方面还是付出了一笔不小的财产损害赔偿金。1968年2月,生活在水牛湾地区的一位居民,给西弗吉尼亚州州长写信,反应煤矸石大坝给他们的生活造成的威胁:“煤炭公司的废石已经堆积了四五百英尺高,它后面的水深已经达到约四百英尺深。……每次一下雨,大家都被吓得半死,我们都怕自己会被冲走、溺水而亡”。收到此信后,政府曾派人来调查此事。而匹茨顿公司的应对措施非常简单:在原有的煤矸石大坝上游,寻找新的河谷,继续倾倒煤矸石,形成新大坝。
所有的这一切都表明,匹茨顿公司知晓煤矸石大坝存在溃塌危险,却疏于管理防范。为了让这家公司能从事故中汲取教训,除了常规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之外,斯特恩律师还提出了21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要求,使赔偿金额的总数量达到6400万美元。虽然斯特恩知道,对方肯定不会接受他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要求,但他的这种高额标的诉讼策略,加上数量众多的原告(400多人),以及新鲜的“幸存者综合征”一词带来轰动效应,还是吸引了众多媒体的视线。除了本州的《查尔斯顿公报》连续跟踪报道此案外,《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也曾多次报道此案进展,还采访过斯特恩本人。这些新闻报道,给匹茨顿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在纽约的管理层和董事,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们都不希望因为此案影响公司的形象以及公司在其他地方的发展,因此不得不选择与斯特恩达成和解。这样的诉讼策略,如果不是经验丰富的律师,也很难运用自如。
由此可见,水牛湾惨案不仅仅是一起法律诉讼,还是一个广受关注的社会事件。对于水牛湾惨案所造成的社会心理后果,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埃里克森(Kai T. Erikson)曾写过一部获奖著作(Everything In Its Path, 1978),他以这场灾难为例,讨论灾难给幸存者造成的心理创伤。直到“9·11事件”之后,依然有人频频提起这项研究,并将“9·11事件”造成的社会心理创伤与水牛湾惨案相提并论。
□胡晓进(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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