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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推早间信披制度

增加每个交易日早间时段(6:00-8:00)信息公告披露,实现与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信披对接,为“深港通”打基础

2015年04月0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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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金彧)4月8日起,深交所率先实施早间信息披露制度,深市上市公司将在现有交易日一日两个信息披露时段的基础上,增加早6点至8点以及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日下午(12:00-16:00)信息公告直通披露时间窗口。

  昨日,深交所发布《关于推行交易日早间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制度的通知》称,经过紧张的技术开发和改造,深交所“交易日早间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功能模块已于2015年4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

  深交所在现有交易日一日两个信息披露时段(午间和收市后晚间披露时段)的基础上,将增加每个交易日的早间时段(6:00-8:00)以及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日下午(12:00-16:00)信息公告直通披露时间窗口。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称,增加交易日早间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时段后,深市信息披露时段实现了与香港等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时段上的对接,缩小了境内外信息披露制度的差异,为落实“深港通”等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以及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早间信息披露制度的推出,提升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使上市公司在重大事项发生后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可以大幅度减少股票停牌,充分保护投资者交易权,切实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据介绍,这是我国证券市场上首次实行早间信息披露制度。深交所相关负责人称,多时段信息披露的制度安排以及早间披露的推出,不仅将促使上市公司更加重视信息披露效率,强化信息披露质量,同时也对监管部门在监管敏感性、快速反应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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